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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略] 我個人對您所提到的許多看法相當贊同。 然而回到事件的本體,我只想請教一個問題: 對於一個特定對象(鋼琴社現任社長)的個別事件(社長選舉居中斡旋)的不滿,身為 社員的您,不選擇在事情發生之初,向社長善加陳述您的看法,要求改進,或者在事 後對她本人提出諫言,積極尋求對於該事件的彌補之道,這些針對事情的解決方案。 而選擇在非專屬於社團的公開電子媒體上以一個擴大化的標題針對該人發表專文「公 開譴責」,您的動機和理由是什麼呢? 本問題並未對於您的行為作任何價值評判,僅僅想請教您這樣做的動機及目的。 非常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