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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eleted 看板] 作者: florrie (大家聖誕快樂喔!!) 看板: NTUPiano 標題: [代貼]有人問我公理和正義的問題 時間: Thu Dec 24 01:41:52 1998 <<代登凱張貼下列文章>> 相信大家和我一樣,已然聽到關於某位學妹意欲爭取下任社長, 卻被現任社長以各種方式強力勸退的傳聞。我對於有意角逐下屆社長的兩造 之內心想法並不十分明瞭,但可以確定的是:一位有心為鋼琴社服務的社長 候選人在非正當程序下失去了在未來一個學期內以社長身份推動鋼琴社社務 的機會。這不但嚴重剝奪了一個社員參與社務的基本權利,也絲毫不尊重其 他社員決定自己社長的權利,其過程更是不公不義,不能服人! 首先必須澄清的是,鋼琴社乃是屬於全體社員所有,而社長乃是在全體 社員付託之下,掌握社團權力,並藉以推動社團活動與事務之人。也就是說 社長的根源於全體社員之付託。社長有權決定多數社團事務,但卻不能決定 社團存廢以及在其任期之外的權力歸屬。所以在社長候選人多於一人的時候 ,除非候選人之間自發性的整合,否則交付社員抉擇乃是必然且應然的道路 。外力的干預在此是不應該且必須受到譴責的! 在此次事件中,現任社長的介入,使社員喪失了比較兩位有意於社長者 的政見及施政風格的機會,並且逾越了身為社長處事應有的分際。或許現任 社長意欲強辯,曰前任社長亦以接班方式將她推上台。這就牽涉到社長到底 在下任社長選舉時,可以及不可以做些什麼事的問題了。 社長可不可以將屬意某特定人選接班?當然可以!正如柯林頓可以幫助 高爾競選下任美國總統,社長當然也可以向大家推薦他(她)覺得適當的人選 ,但是社長不可以挾行政資源逼退其他有意競爭者。也就是說,可勸進,不可 逼退;可輔選,而不可失去行政中立。何況上次並無聽聞其他人有角逐的意願 。再說,內定之接班人也未必希望在現任社長的非法護盤之下接任社長,如此 作法,可說是陷其於不義。 或許有人覺得,若是有兩個人競選,會造成兩組人馬壁壘分明,選後和氣 大傷。乍名之下,這似乎是一個不錯的「搓圓仔湯」的理由。但它應該使我們 放棄「公平」嗎?再說這件事會發生嗎? 假設這種情況在鋼琴社會發生,那是為什麼?我想是這樣的:社上缺乏一 個讓眾人明瞭、比較候選人的機制,社員無從知道候選人意欲以「什麼方式」 將社團帶往「什麼方向」,進而亦無法就誰適任做出自己的判斷。在這樣的情 形下,候選人必須以自己的人脈爭取選票,動員的結果即造成派系,落選的一 方賭氣出走或意興闌珊,害怕對手秋後算帳是必然的結果。以此觀之,建立一 個公平合理的有效機制,使候選人和社員之間可以交流對社務的想法,方是正 確的解決之道。 作了這樣的改變後,我們對自己還是這樣沒信心嗎??台大學生如此缺乏 民主素養,禁不起一個社長選舉的考驗嗎??就拿此次台北市長的選舉作例子 ,選前盛傳陳水扁落選將會發生大暴動。開票之夜,我在陳總部,上萬的支持 者除了痛苦與失望之外,便是期盼謝長廷能當選,何嘗有任何暴動的跡象?如此 不實的指控與猜測,只會使改革蒙上陰影,公理與正義啜泣! 我們可以討論一個比較深層的問題,那就是,民主應不應或是不是零和遊戲 ?當選者得到一切,落選者一無所有,是一種零和遊戲沒錯。有個有趣的理論說 :在此我們喪失了交易機會,造成了社會的deadweight lost,所以並未達到最 適境界Pareto optimality,因此應該允許買票。這個論調是否能被拿來將此次 事件合理化呢?我想還是不能的。經濟學的前提在此不成立,我們在此沒有公平 競爭,沒有完整的資訊,只有價格(副社長),並且買票的對象應是選民,不是 對手,選民在此被消音了! 前面說過,這個交易如若可行,應在沒有現任社長干預的情形,如此在公平 競爭的前提下,若其中一人可以提出令對方及支持者滿意的價格(如:職位、 吸納對方政見,照顧對方利益等)便對方的損失可以得到彌補,交易自然可被 認可。 以現狀而言,當事人既已妥協,要求推翻此議將付出極大之成本,對全社 皆無益處,故本人並不強烈主張或鼓勵兩造從事競選,惟對此決議之過程十分 不滿,在此對現任社長此次不當介入表達之譴責之意,並希冀社胞們可藉此思 考,為鋼琴社找出一條進路。 楊登凱 12.23.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