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 (1997生還的夏天)》之銘言:
: ※ 引述《poemlin (─擴張的盛夏)》之銘言:
: 這個部份的話 我有個想法 因為加上圖片後成本可能會增加不少
: 因此 如果大家真的想加一些攝影作品進去的話
: 有沒有可能和攝影社的商量一起製作呢?(就是請他們也負擔一部分的成本)
: 換言之就是 是否有可能與攝影社合出這一本刊物 同時作為兩個社團的創作發表呢?
: (請大家表達一下想法吧 還有能夠麻煩也問問看攝影社的意願嗎?)
我覺得既然letheia有意願,那麻煩她總編輯也很好呀:)
我強烈推薦letheia (其實也可請小七撥空幫忙處理美編)
至於圖片,letheia所說法影社,如果是友情贊助,那我們也可以
委由編輯群一起處理
之前的詩刊,因為編輯群裡本身就有人熱愛攝影
倒比較沒有明顯的圖片來源問題
我的看法是,友社"友情贊助"為宜,我們可以在出版後致贈幾本留念
(或許對某些攝影同好來說,看到自己的作品成為出版物的一部份
其成就感勝於許多事物)
如果要採共攤成本,可能會混亂,試想我們的上期詩刊到現在都
還有入帳的問題了,那我們的銷售所得是否也該與對方分享
比例?期限?以我們目前社團規模與分工細度而言
似乎複雜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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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129.20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