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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SC 看板 #1EwhghS- ] 作者: Brillo (Brillo) 標題: Fw: [記錄] 12/12活大增設電梯說明會紀錄 時間: Fri Dec 16 11:27:37 2011 活大電梯增設說明會 時間:2011. 12. 12 18:45 地點:綜合大樓103室 出席:活大張哥、李姐、朱建築師、各社團代表 #現場並有社團意見調查,提供三個選址選項: 1.辦公室旁水池 2.純義麵包店 3.其他 背景說明   李姐:活大電梯案是校空小組透過問卷進行調查,發現身障同學      的需求而提出的,活大便配合新法,結合消防整修案,加      簽並專案補助身障電梯案。希望本案進行以最不影響既有      社團使用為優先。 本案也已經呈報北市相關委員會,電梯希望能從B1~2F,但 活大只有後半部(禮堂側)能達地下室。 活大情況說明   朱建築師:本案主要是完成活大辦理變更使用設置無障礙電梯   (主要是為了符合消防法規及身障相關法案),以合法性為主軸。 從民國52年到現在,原本預估的使用年限是50年,已屆年限。 活大也屢次進行結構補強,不宜再進行破壞性結構體的工程。   適法性的部分,有空間需求的定量統計,但在民52到62年間法   規修改多次,這是臺大校方和建築師必須共同概括負責的。且   身障及消防法(民80)溯及既往,且每兩年申報一次,今年合法,   兩年後可能就違法,活大必須盡力維持現有空間利用,以及符   合新法規的要求。另外,建照也將於二月到期。 電梯要220*210cm^2,而活大屋頂高度是起伏的,只有特定地點 可以施做。 地下室部分由於原本依法只能作為避難室,這次辦理變更,在 施工上也必須重新思考地下室的使用面向及逃生&行動路線。 且地下室工程有漏水及工程顧慮,且應避免影響大禮堂及後門 出入。 建築意象美學(如窗戶形式、格子樑系統等)皆是原建築師   王大閎的用心展現,不希望破壞活大入口的立面意象。 水池的優點是現在無其他使用,且較不影響二樓社團空間。但 無法直達地下室(活大地下室僅位在後棟,即禮堂側) 原先考量中庭,但它是建築哲學的重心(穀場觀念),不宜。 校規小組要求提出的七項選址皆幾乎不可行,若非成本過高 (開挖地下室),即為安全考量(如高壓變電箱)。 麵包店現址的考量,主要是活大後門+禮堂的動線。且有破壞 格子樑的問題,又位在屋頂的最低點,幾乎不可行。且與地下 室有段隔閡,必須開挖通道,且機具無法進入。 電梯會以透明玻璃設計,以讓空間質感呈現出來,以貝律銘在 羅浮宮的透明金字塔為例。會尋求原先空間意象和設施的平衡。 討論與決議 同學詢問:若選在水池,對身障同學是否會有動線問題? 建築師: 1.透明電梯由活大辦公室可照看,符合法規及安全考量 (曾有身障朋友在電梯中跌倒而無人知道)   2.活動式座椅可以更動,公共空間也可以再變更動線 3.水池不會影響現有使用 4.本址為1F-2F,1F-B1部分,會於後棟樓梯採座椅式設施 (估價約70~80萬) 活大張哥表示同學在聽完說明後也多同意於水池設置電梯。 李姐說會立即呈報給校規小組,希望能於12/21討論並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18.168.203.46
h2a5p4p9y:如果在水池是會靠邊還是正中間?推 12/15 11:41
kelly79126:靠邊 是靠邊的中間 可以不傷柱子又直接連結1、2F推 12/15 22: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rillo (140.112.4.189), 時間: 12/16/2011 11:27:37 ※ 編輯: Brillo 來自: 140.112.4.189 (12/16 11:2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rillo (140.112.4.189), 時間: 12/16/2011 11: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