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競選期為100年11月14日00:00至12月13日23:59,非競選期間不得從事競選活動。
依照選罷法第二十一條 【投票日及競選期間】
本會各選舉之競選期間,為第二份選舉公告發布後至投票前一日,
非競選期間內,不得從事任何競選活動。
請各候選人依照法定時間進行競選,
若候選人於此公告發出前已進行競選活動,不予追究
但相關競選活動應即停止,至選舉公告二發出後繼續進行。
100-1 學生會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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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2.133
※ NTUSA24th:轉錄至看板 NTUSC 11/16 18:03
※ NTUSA24th:轉錄至看板 NTU 11/16 18:03
本選委會於原選舉公告一之競選期間誤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