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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學晚安,我是學生會福利部長李心文。在昨天的校務會議中學生會福利部  提了一個臨時動議,目的是延續去年交換生徵選成績放榜時的爭議、要求國際事務處 檢討國際事務與交換生甄選相關規定及執行情形。    詳細提案單及提案附件已於昨日放上NTU版供同學參考(文章代碼#1HJHzyYJ),  以下節錄福利部主要兩點訴求及後續決議:    1.請國際事務處於本學期最後一次校務會議前,召開交換生甄選流程公聽會    並於該公聽會上就校級出國交換生甄選成績評比之標準、程序及比重、書面資料    等項目,公開向校內師生說明,同時收集意見與回饋。    2.建請修正「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條第一項        置委員若干名,國際事務長、教務長、學務長……(下略)、學生會長、學代會    議長、研究生協會會長為當然委員。(粉紅色字為新增條文)    第一項訴求源自於2010年來許多交換學生相關的爭議事件(見附件),如99上的徵  選評分、調分、涉及住宿問題的Emma事件、海外實習退費、申請交換資格不符一直到  上學期的延畢生成績疑慮;福利部認為有必要請國際事務處重新檢討相關配套措施。  而這項訴求已在昨天獲得國際長袁孝維教授的公開承諾,將在四月時由國際事務處召 開公聽會,國際長本人及主要負責交換生甄選業務的謝尚賢副國際長也都會親自出席 ;福利部將在公聽會之前跟國際事務處組成工作小組,也會把相關資訊或需要同學提  供協助的部分公開上網、屆時再請同學給與意見支持:)    至於第二項訴求,該法條中的委員會在合併前有學生代表出席,但合併後則因為  業務性質跟學生事務的關聯性較低而沒有學生代表。    國際長昨天表示:     「我們在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裡討論的案子,過去兩年多來有37件,     有跟學生直接相關的只有四件,像是獎學金等等,其他像是禮賓規則     、交換學人接待辦法等都跟學生無關,實沒必要讓學生代表成為這個     委員會的當然代表,以讓會議順利進行。若有跟學生相關的案子,需     要時我們一定邀請學生代表列席。」    而在其他老師的意見大多和國際長差不多的情況下,最後第二項訴求則是被否決,  但國際事務長仍堅持若有跟學生相關的議題需討論、一定會邀請學生代表列席。    然而上一次在更改交換學生相關甄選事宜時卻未見國際事務處邀請學生代表參與  ,使得學生也是等到簡章出來之後才知道辦法有改、又因為想要申請交換也只能摸摸  鼻子配合學校的新規定。因此我們仍然希望學生能夠透過其他方式參與國際事務處和  學生相關的議題,讓學生的意見更被國際事務處聽到、也能在第一時間讓同學知道相  關的變革以提早準備。    以上是針對昨天校務會議臨時動議的說明,詳細提案單及提案附件(自2010年來 跟國際事務相關的爭議事件)已在前文提供,歡迎同學參考。                            二十五屆學生會福利部 ※ 編輯: rakeli 來自: 111.250.1.242 (03/24 20:11) rakeli:轉錄至看板 NTU 03/24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