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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晚安: 我是福利部長盧士彧,在這學期的選課過程中,有很多同學反應說希望同課號課程也能使 用志願序進行判定,而福利部目前的初步想法是這樣子的: 舉例 時段 早上 下午 課程 通識A 通識B 選修(01班) 選修(02班) 選修(03班) (流水號選修01 < 選修02 < 選修03) 依照現行制度由流水號小的先分發的話,假設選上了流水號較小的選修(01),系統就會判 定同學已上了同課號課程,而完全不給與爭取選修(02)以及選修(03)的機會,但是同學的 志願卻很可能是相反的,所以福利部覺得是否可以拿掉這項擋選規則,然後把原先只在衝 堂時才有用的志願序同時拿來做衝堂和同課號的先後判定呢?也就是說,假如上述五門課 全分發上的話,而如果同學填的志願序是: 1.通識A 2.選修(03) 3.選修(02) 4.選修(01) 5.通識B 那這時就又要分兩種作法了 1.先判定衝堂再判定同課號 先判定衝堂 => 早上:通識A 下午:選修(02) 再判定同課號 => 早上:通識A 下午:選修(02) (沒有同課號問題所以不變) 2.先判定同課號再判定衝堂 先判定同課號 => 早上:通識A & 選修(03) 下午:通識B 再判定衝堂 => 早上:通識A 下午:通識B (因通識A志願序高於選修03) 兩種作法結果是有可能不同的。 舉例如上,大致表達一下想法,福利部跟資訊組初步溝通後的結果是他們也要等檢討會才 會來討論,但是資訊組張主任看起來好像很遲疑,不知道是否是因為這樣做系統會要動到 一些重要的地方?還請版上的眾版友們多多發表高見吧。 第二十三屆台大學生會福利部 2010.09.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善 於 傾 聽╰╯ 好 抱 不 平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72.253 jaxsylu:轉錄至看板 NTU 09/30 22:54 jaxsylu:轉錄至看板 NTUcourse 09/30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