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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晚安: 我是福利部長盧士彧,"同一學期只能修一門軍訓"的規定從今年二月教育部發出公文至今 已步入實行,軍訓組對於原先想將軍訓擠在大四修畢的同學則是採取暑修的方式來補救, 但這不止打亂了許多同學的修課計劃,同時還迫使許多有需要的同學必須改變原先的暑假 規劃,並繳交暑修費來修完軍訓課程,造成學生權益的損失,至於為什麼要如此規定,卻 始終沒有一個答案。 所以從上學期開始,學生會福利部便開始針對此案進行一連串的追蹤,包括去函教育部要 求解釋以及與軍訓組溝通等,在這裡向同學們簡單整理報告一下。首先是教育部最新一次 的解釋函內容: -------------------------------------------------------------------------- XXX先生:您好! 您99年9月16日寄給部長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謝謝您的來信。 您來信所提有關修習軍訓課程折抵役期問題,部長十分重視,特別交待學生軍訓處處 理,敬復如下: 一、有關「同一學期內學生可否修習兩門課名,課號不同之軍訓課」部分,乃因大專 校院軍訓課程依「大學自主」原則,由各校遵照課程領域開設必、選修課程並自訂學 分數,其選課、修課規定仍依照各校規定辦理,合先敘明。 二、依「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同等學制之同一學期修習之軍訓 課程折算役期,以一次為限,因故重(復)修或留級再修者,不得重複折算役期 若某校認定某生於同1學期修習軍訓一與軍訓三,非屬於「重(復)修」之情形下,依 規定兩門課皆可折抵役期;惟若某校認定某生於同1學期修習軍訓一與軍訓三,屬於 「重(復)修」之情形下,則不得重複折算役期。另依「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 第四條規定:申請軍訓課程折算役期者,應將就讀學校成績單正本送交該校軍訓室或 教官室審查...。亦即為審查與認定之權責仍在貴校。 -------------------------------------------------------------------------- 請大家注意解釋信中紅字的部份,若依照教育部回覆中紅字部分的解釋,則照理來說校方 是有權來對此進行認定的,因此福利部便將這封回函帶到了軍訓組,希望能獲得解釋,甚 至是將制度解套,以方便同學修課。 負責相關業務的是胡教官,胡教官表示,高中軍訓加上大學四門軍訓一共可以折抵27天役 期,是為了避免有同學多修一門軍訓要求折抵到上限30天,才有此規定,但是教官卻又無 法解釋"同一學期只能修一門軍訓"和"避免有同學多修一門軍訓要求折抵"之間的關聯性, 對此胡教官回應:"這個程序並沒有違法,一切都是依法行政,如果同學想要更改規定就請 教育部發函給台大要求修改。" 簡單整理一下可以發現: 教育部 => 大學自主,請自行認定 軍訓組 => 依法行政,請發函糾正 對此福利部向教官表示,這樣的結果無法向同學們交代,這時一旁的軍訓組主任陳教官補 充說明道,之前國防部和教育部開會時,國防部連一天都不想折抵,是他拿出台大軍訓課 程的修課人數資料以及考試報告等"成果"才爭取到30天的折抵,但是國防部還是不允許一 學期修兩個軍訓課,認為關係到折抵的天數覺得不妥,教育部試圖要鬆綁,但是又不想跟 國防部意見相左,才轉而由各校決定,所以其實台大軍訓課選修會如此規定,就是基於國 防部的態度,希望避免同學之後到國防部服役時天數認定發生問題,才會作此規定,也希 望制度可以盡量不要走回頭路。 以上是目前教育部和軍訓組的說法,不知道大家有什麼想法呢? 第二十三屆台大學生會福利部 2010.11.1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加入我們 ││╮┌┬┐ │ ││ ┌─┐││ ┼ ╭─╮ ─┼╯ │ │ │ 請洽: ╯ ├┼┤ ││╰ │ │ ││╰╮ ╯ │ │ │ ╰─┼─╯ jaxsylu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69.8 ※ 編輯: jaxsylu 來自: 112.104.169.8 (11/19 22:30) jaxsylu:轉錄至看板 NTU 11/19 22:30 jaxsylu:轉錄至看板 NTUcourse 11/19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