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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7 BOT外籍生事件檢討會錄音重點整理 (依問題與答覆作重點摘錄,非原話逐字稿) 出席(錄音中辨認出的發言者): 太子曾主管、太子李經理、學務長馮燕、國際長沈冬、管院陳副院長、住宿組竇主任、住 宿組呂小姐、長興許輔導員、學生會長陳乙棋、福利部長盧士彧、前福利部長阮俊達、福 利部周信佑、數學系陳同學、工管系劉同學、研協會長謝宜桓、研協郭復齊同學、長興生 治會孫副會長、天文所王同學、BOT住宿生魏同學 ※會議開始 馮學務長提出會議目標:檢討既定的國際化教育政策如何落實,使之認識不同文化和實踐 文化交流,以利往後本國生出國留學等情事;如何執行宿舍規範、處理議題。 ◎生治會孫副會長+陳同學:監視器畫面是否有保留,監視器是否有拍攝到外籍生的行為, 從看到以上畫面後到保全出現到原告同學處花了多久時間?為何無法及時趕到現場?太子 建設在這裡的管理上有無疏失? 太子建設:有拍攝到,外籍生從進BOT到離開,時間一共是七分鐘,而保全出現碰到外籍 生,也用了七分鐘(保全在一樓電梯處遇到正要離開的外籍生),保全在七分鐘內有趕到一 樓櫃台,但沒有及時趕到原告同學處的原因,是因為在女生宿舍,保全要上樓須由櫃台陪 同,而我們承認櫃臺在這裡判斷有誤,導致保全沒能及時趕到現場(因櫃台認為有「懂規 矩」的同學和外籍生在一起,且這些外籍生都是熟面孔,在還有其他業務須處理的情況下 並未立刻和保全一同上樓)。 ◎陳同學:那是否太子在管理上沒有一套標準作業準則(SOP),若有那為何會有判斷錯誤 的情況出現? 太子建設:有一套SOP程序,但需再做檢討,在會後和學生代表及住宿組討論。 ◎阮俊達:學生要求的是整體制度面的改善,太子三年來已經在發生了非常多問題,諸如 舉辦婚禮、隔音等,每次都是李經理出來道歉,但每次都未有任何白紙黑字的表示,我們 要求太子派出更高層級的人來和學生、校方共同制定一套完整的制度。 太子李經理:決策部分我這邊便可以處理,無需更高層級,因為更高層的人也不會比我更 了解。 馮燕補充:公司是科層化的,各司其職,找總經理來只是讓感覺良好。 ◎天文所王同學:太子公司是否(如何)賠償原告同學? 太子建設:會和當事人商討賠償 ◎陳乙棋:要求太子一個禮拜內派出對此事件的專責負責人,和學校制定契約外的執行細 則。 太子建設:(未提是否有專人負責,但有間接承諾會後和學校、學生三方一同商討) ◎郭復齊:太子和學校之間的契約上,有一個績效評估委員會,為何至今仍未成立? 馮燕:契約上的確有一項是要成立績效評估委員會,但因校方和太子建設對委員人選的產 生方式沒有共識,因此目前仍在公文往返中。其原因是校方要求臺大至少要有四席(績效 評估委員會訂有七席,其中之一為主席),而太子不同意。 竇主任:這是滿大的一個問題,我要在這邊說明的是在於,有關BOT的績效評估委員會 到現在確實是還沒有成立,因為當初學校認為既然是國立臺灣大學對於BOT作評估,那 基本上所有的評估委員應該是由台灣大學聘請所有的專家、或者是教授委員、或者是相關 的人員來組成這個委員會。可是太子認為應該太子推薦三個委員、臺大推薦三個委員,然 後中間那個委員是由雙方同意並擔任主席,校方的底限為四個委員由台大聘請,三個委員 由太子提出名單,經過台大認可以後同意,共同組成七個委員。委員會的三十次的評估裡 面,太子必須有二十次是甲等以上,才能爭取下一次的續約權,如果說是再拖下去,它的 評估次數會減少,責任又不在臺大,如果說再拖幾年下去,其實對太子是比較不利的。那 對台大比較不利的是,短期來說目前我們喪失一個對他們評估加壓力的一個籌碼,我想短 期裡面臺大會吃虧是在這裡。 ◎馮學務長:同學關心的噪音和隔音問題如何改善? 李經理:作了很多的試驗,也就是說數字會說話,那一剛開始這個建物在做建築的時候, 其實我們在法規面、各方面,或者是校方這邊其實都有參與,就是說「這樣的建築到底是 不是適當的?」當然後續的一些調整部分我想我們可以作得更好。 ◎天文所王同學的系列問題 1.輔導員有失職之處,是否可以撤換?同學多次向輔導員反應外籍生擾亂宿舍安寧一直沒 有獲得解決,那是不是輔導員不清楚如何引用法規? 竇主任:可以撤換。我們的輔導員絕對有能力,我在這邊跟你承諾,因為我們每學期都有 辦輔導員的在職訓練,對法規還有針對處理問題的SOP的流程,基本上我們都有跟我們 的輔導員講,而且我們輔導員在處理這個部份,基本上來講他也是按照SOP做。 2.目前宿舍法規是否適用於外籍生? 沈冬+許輔導員:當然一體適用。 竇秘書:完全適用。我可以很肯定的跟各位講,所有的住宿法規我們沒有第二套,關於外 籍生如果有違規事件的處理,也完全是依照學校法規來。BOT的宿舍法規是引用校方這 邊,大部分是一樣的,有不一樣的地方是在管理權的部份。 3.此次事件的後續,臺大將對太子公司採取怎麼樣的行動?太子是否願意給該同學補償? 馮燕:臺大和太子公司目前有訴訟和協商正在進行,將繼續就這方面努力,但其中的內容 非常複雜,可能無法非常順利。 劉經理:會主動找當事人面對面溝通,並保護同學。 4.學校是否有告知原告同學在此次事件中可主張的權益,由哪些單位負責? (沒正面的回答,但有馮燕、許輔導員等有提到是事情會由住宿組、輔導員、教官協助) 5.在本國生和外籍生發生糾紛時,學生的申訴管道為何,學校的SOP為何? 馮燕:有兩支電話,分別是3366-9119(教官專線)、3366-9110(駐警隊專線),而有關的 問題都會在獎懲委員會處理。 竇主任:基本上在校內就依學務長所述之管道處理,宿舍方面的話可以透過輔導員,校方 也有申訴委員會,它是一個單獨、依據校務會議成立的一個單獨委員會,申訴的辦法基本 上在我們的網頁上面全部都有。 6.學校處理相關事務的法規為何? 馮燕:完全依校規處理(住宿等等都有規定) 7.學生如何參與修訂住宿法規? 竇主任:學生法規的修訂基本上是必須要透過學生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通過才能去修改 法規;那可以提出修改法規的包括宿舍的自治會、還有包括那個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委員。 那個法規修訂之後,經過宿舍管理委員會通過,必須送法規小組、然後送學生宿舍輔導委 員會通過,這三個委員會裡面,都有學生的代表在。 8.校方可不可以單方面把住宿學生退宿?太子的管理部分它可不可以、有沒有權力把學生 退宿?還是說必須要經過甚麼樣特定的程序,才能夠決定一個同學是不是會被退宿? 竇主任&住宿組呂小姐:法規有規定,且程序中需有校方、輔導員、生治會及同學本人的參 予,無法單方面退宿。 ◎陳乙棋:學校方面,有無一個專責單位負責統整外籍生? 沈冬:就是OIA(國際事務處) ◎陳同學:要求學校不能將後續的處理完全交還原學校。 馮燕:獎懲委員會會聽取兩造意見做出處置,而針對外籍當事人已回國的部分,將詢問是 否採用其留下的自白書,也不排除用視訊等方法屆時聯繫。 ◎劉同學:OIA是否有專門針對執行績效做評估的機制?這個機制是誰來負責,為何外籍 生可以不用會中文? 馮燕+沈冬:交換生和學位生有許多制度再走,是你沒有看見,評估的機制也是有的(詳細 的解釋找不到);國際上並沒有規定一定到該國要講該國的語言,臺灣的學生到德國法國 也並沒有被強迫要講法語德語。 ◎阮俊達:這次事件中,有兩位台灣的學生,他們的資料都已經被網友人肉搜索出來,這 部分校方是否有保護和輔導他們的做法?然後這次事件最後的處分會是由台大的獎懲來做 成,還是由丹麥那邊處理? 馮燕:學校已要求版主將那兩位的資料移除,也有對兩位同學進行輔導。但人肉搜索實在 很難完全防止。至於最後的懲處則要由之後的協商來決定,無法在此答覆。 ◎劉同學:能否派出一個可以立即做出決策的人來做出承諾,承擔這件事情,只有管院出 來而已。 馮燕+沈冬:決策並非只由一個人做成,除非是獨裁。管院對國際生的一切作為都是依循 OIA的指示,因此管院出來負責此次事件即為校方負責此事的表徵。 ◎陳同學:校方有無對同學的「主動的」法律支援,例如聘請一位法律專員來服務同學? 馮燕:學務處有法律專員,也可以一同為同學服務,但若非上班時間,會有困難。至於是 否專為同學聘請法律專員來協助往後類似事件,回去會再研究。 ◎總幹事:剛剛國際長有提到,所有外籍生是一體適用校內辦法的,但是您後來又接著說 如果校內辦法不適用的話,是不是由各單位自行修改? 沈冬:完全是學務處來主導,該怎麼作就怎麼作。這個部份我們國際事務處要尊重學務處 對於全體學生的管理,學務處的同仁有他們的想法,我們必須尊重。在這個事情上我們當 是partner。 ◎總幹事:現在問題是,為何適合校內學生的辦法,到了外籍生身上就不適用?是不是你們 在執行上面並沒有辦法確實的執行? 沈冬:那我們現在能作的就是,把學生找來跟他面談然後警告他,如果他真的犯了校規, 我很清楚跟各位說,這一關在我這裡就是說,如果獎懲委員會作出甚麼樣的懲處,我們今 年就不收你的交換生嘛,譬如說停權三年嘛,我覺得這是絕對可以作到的。但是,我在作 這事情的時候,我必須也要衡量:對方也會給我停權三年。因為這是彼此的尊嚴問題,所 以我們的學生也去不了,但是我們必要堅持這個原則,我不堅持這個原則人家才不會尊重 我。所以類似這些問題,我可以跟各位報告,就是說這些交換學生沒有特權的。 ◎陳同學:能不能請國際長承諾一下:如果對方有不尊重我們的狀況,國際事務處在這方 面就是,即使不惜跟對方解約,也會維護我們的尊嚴? 沈冬:兩句話回答。第一句話,如果真的尊嚴受損,當然不惜解約!第二句話,但是甚麼 樣叫尊嚴受損?跟姐妹校建立關係很辛苦,需考量解約之利弊得失。 ◎盧士彧:學生會兩點訴求。第一,召開檢討國際生政策公聽會,第二,要求校方可以修 改台大國際學生事務委員會的設置辦法,在裡面多設置學生委員。 沈冬:可以辦公聽會,在三月辦完亞太教育展後。國際學生事務委員會設置學生委員已經 在推動,應可在100學年度完成。 ◎學生會訴求系列 1.召開BOT評鑑委員會並加入學生的代表,並請校方與太子正面回應。 學生會提出學生(舍胞)代表兩席、校方兩席、太子兩席 再另推一名主席的方案,馮燕表示 這或許是可行的方式 希望太子建設好好考慮,但未獲承諾。 2.在契約之外能夠訂定有關安全管理、或宿舍管理、或像之前婚禮事件衍生的場地管理辦 法。要有相關的管理辦法,而不是只有口頭承諾,每次問題發生了以後,傷害已經造成才 來道歉。 獲太子建設承諾 3.如何改進人員的訓練不足?要具體的改進方法,且檢討人員、人力是否充足,這兩個部 份希望太子建設能給予學校的住宿組、還有學生會這邊具體的改進辦法,向我們提交出來 獲太子建設承諾具體改善人員訓練辦法,並提交書面報告。 4.宿管會的規定和太子SOP應整合起來,避免發生衝突。 關於住宿組跟太子SOP矛盾的地方大家一起協調。 5.希望能有更高、具有決策力的主管常駐在BOT宿舍 未獲承諾 6.福利部、住宿組和太子的例行會議沒有決策權夠高的人來參與,希望有更高層級的人員 來參與。 太子曾主管表示:決策複雜,不能當場解決,需要內部協調。 李經理:可以,但高層級的人不一定更了解事情,承諾會讓上級了解。 馮燕:太子下次開會要給答案。 7.未來學校的BOT案,我們希望決策過程能夠納入學生代表的參與。 馮燕:校方不想再BOT了,但未來有BOT案時會把學生代表納入會議。 ◎研協謝會長訴求 1.校方與太子建設溝通效率低,希望住宿組跟太子建設、能不能提出一個快而且有時程的 解決辦法? 未回答 2.希望太子在分配床位的時候加入作息的考量。 劉經理:床位問題不一定要用抽籤,可以用填志願的方式,例如考慮作息等等。現在也可 以考慮調整。 ◎BOT魏同學:如何預防未來的類似事件?包括安全、制度改善等層面。 馮燕:合併至學生會訴求處一起討論 馮燕結論: 關於國際化教育策略: 沈冬:將在三月中旬後開全校的國際事務公聽會,討論國際化政策走向。另外還有把學生 納入國際學生事務委員會這部分,也會討論。請大家先不要攻擊外籍生,這會讓國內外的 人有”台大生排外”的疑慮。 陳乙棋:不用擔心,但是要有確切的改進。 周同學:能否先給學生會OIA有關外籍生來台的各種應對 沈冬:答應會有先有簡單的書面說明接待與輔導外籍生的制度、情形。 馮燕:關於這次事件,學生負責對口的是BOT生治會和學生會;太子是李經理;學務處是 住宿組;OIA是郭副理。會議結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加入我們 ││╮┌┬┐ │ ││ ┌─┐││ ┼ ╭─╮ ─┼╯ │ │ │ 請洽: ╯ ├┼┤ ││╰ │ │ ││╰╮ ╯ │ │ │ ╰─┼─╯ jaxsylu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29.159 jaxsylu:轉錄至看板 NTU 01/29 00:18 jaxsylu:轉錄至看板 NTU_BOTDorm 01/29 00:19 jaxsylu:轉錄至看板 NTU_BOTDorm2 01/29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