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ply (老頭)
看板NTUSA-ACT
標題(二)學生會篇
時間Fri Oct 13 05:02:13 2000
民國七十三年夏,我被選為學生代聯會主席,任期是一整年。那時的代聯會主席
除了要負責全部行政工作(今稱學生會行政中心)外,還負責每月召開學生代表
大會(今稱之學生議會),等於是會長跟議長二合一的身分。到今天我都還記得
那時台大總共394 個學生代表,開起會來就像國民大會一樣熱鬧,而且那時還沒
有解嚴,許多「火辣刺激」的言論在社會上不見得能被當局所喜愛,卻在我們的
學代大會上屢見不鮮。
我們每個月都出刊「議會公報」給全校同學看到,月會如果當週沒開完就下週開
延會、再沒開完就再下週…,公報詳實刊載會議全程與所有代表們的發言,沒有
人叫苦,也從沒有脫稿延期過。
我競選的時候答應同學每十天出一期「代聯會訊」,代訊採訪和編輯同學被高壓
力工作搞得差點喘不過氣來,但我們做到了。欠稿子的時候我自己寫,欠校稿時
我自己校,甚至跑印刷廠送件、取樣,沒有一件我不做的。我只告訴自己:承諾
了就一定要做到!我也堅信,在那個還沒有BBS的時代裡,每十天一期的「代訊」
,是讓校園資訊公開化、同學意見有處可發表的地方,我一定要做好它。我們每
一期出刊後,還都親自去丟宿舍、發教室,並且親送到圖書館去陳列與典藏,從
來沒有印出來之後就不管、把它堆在一旁的情況。
為了想做好代聯會的工作而沒得到學校支持,我曾在當時的台大訓導處辦公室掉
過淚;為了通過將代聯會主席改為全校同學普選的議案,曾經有師長在淒風慘雨
的晚上、微暗的燈光下,告訴我:「你好自為之吧」。也為了曾經有過台大代聯
會主席這個經歷,我服完兵役找工作時,私人公司老闆還躊躇了兩星期才決定用
我。
這些經驗告訴我,頭銜是不能累積拿來當飯吃的,要人家尊敬和信賴得靠紮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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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與堅定積極的實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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