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ply (老頭)
看板NTUSA-ACT
標題(十五)心心念念一次只做好一件事
時間Fri Oct 13 05:44:39 2000
上週四(12日),一位去年畢業的同學回來看我,談到他的工作情形。對於目
前的待遇薪水並不是很滿意,對於同一個辦公室裡的資深同事更是有意見;至
於對公司的未來,他也沒什麼信心。(按:那可絕對是個股票上市的大公司喔)
看他似乎只有牢騷(還談不上是抱怨),於是問他:「主管對你好不好?」他
說很好;再問:「那跟其他同事比起來,你自己覺得工作表現怎樣?」他很老
實地跟我說,只有電腦比別人強,事實上其他部份都明顯感受到自己表現不如
別人;甚至他也跟我說了自己因為不懂許多事而在公司鬧的不少笑話。
聽完之後我只告訴他:「停止牢騷、停止抱怨,先把你眼前的工作做好,讓人
家看到你的成績之後,再去要求別人給你更好的待遇和尊重!不然,你就是在
丟中大的臉。」
看他離去的背影,不禁令我想起自己十年前剛退伍時,考進一家當時就已經是
第一類股上市公司的情景。公司起初給我月薪不到一萬五千元,扣除勞工保險
費、工會費、職工福利會費、所得稅等等,真是所領無幾。當時台灣股市正發
燒,大學同寢室好友到證券公司做事,起薪就是兩萬五底薪加獎金,相差實在
很大,不過我倒是沒有太羨慕、也不能羨慕,只能自己認了、咬牙認真做事。
到公司上班第一天,隔壁同事就把辦公室大門鑰匙交給我,要我以後天天最早
來開門…
我照做了。那段期間我也從不推拖任何老闆、上司交待要我做的事,甚至不排
斥同事所推給我辦的業務。工作負荷越做越多,每天待在公司的時間也越來越
長。偶爾也不免問自己:「唸到台大畢業,又有那麼好的課外活動經歷與頭銜
,放著退伍前長官要替你介紹的台視公司不去,跑來這裡領這麼一點錢,管些
雜事和勞工,值得嗎?」
後來的事實證明值得!我只做了一年不到,就因為要出國唸書而遞辭呈,老闆
把我找進他辦公室,當面確證我不想再留一年然後由他資助我去MIT唸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才終於死心批了要我留職停薪。在那一年的工作裡,
我薪水調幅是平均一個月超過一千元,但從來沒有一塊錢是我自己去爭、去計
較來的。在公司裡負責人力資源工作,我最喜歡的一句話是有位應徵者寫在「
希望待遇」欄裡的-「我憑本事,換你良心」!
當然,若遇到沒有良心的老闆不如早早離開;可是「本事」卻得紮紮實實去培
養,不能是半吊子的。做一件事情、佔一個職位,就本本份份、念茲在茲而且
朝於斯、夕於斯地,把它做好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anseco.m1.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