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ply (老頭)
看板NTUSA-ACT
標題Re: 第三階段退選
時間Fri Nov 10 06:30:54 2000
作者 FrXavier (朱哥) 看板 NTUSA
標題 三階段加退選 可望實現
時間 Tue Nov 23 22:51:22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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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與教務處洪泰雄主任就教務問題交換意見,
據其表示,註冊組正建議增加加退選截止後的停修規定
(即第三階段退選),目前已報教務長核示中,
並將 徵詢學生會意見,
學生會希望聽取頭家的真實聲音,
藉資制定相關條文。
福利部啟
9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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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歌燕市 從容做楚囚 引刀成一快 不負少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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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Canseco.m1.ntu.edu.tw] [Login: **] [Post: 78]
主旨:教務會議提案,擬修正『國立台灣大學選課注意事項』一之三「
加退選」,增訂『學生停修辦法』。
說明:一、原條文規定「以上手續完成後,註冊單位即以學生簽名繳回
之加退選課紀錄表作為本學期之選課依據,嗣候非有特殊情
況,並經系所主任及任課教師之同意,不得更改。」,但學
生如因特殊情況停修部分科目時,對於申請程序及最多停修
科目學分數,並無明確章則藉資辦理。
二、交通大學已訂有學生停修辦法,可供本校增訂相關條文時參
考,請註冊組研擬草案提下次會議討論。
敬呈 教務處秘書室
附件:國立交通大學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
國立交通大學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
八十五學年度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85.11.06)
一、本校為顧及學生於學期中發生特殊情況,致當學期部份課程無法繼
續修習,特訂定停修課程辦法。
二、學生申請停修課程,最遲應於上學期12月31日前、下學期5月
31日前完成申請之手續﹁
三、停修之申請須經任課老師、導師及系所主管之同意,並將申請表單
送交教務處辦理,任課教師及各系所得從嚴自訂停修條件。
四、停修科目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於成績欄註明「W」。
五、停修科目數一學期以一門為限,且該學分不計入該學期所修學分數
計算。
六、學生申請停修課程後,當學期修習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
定。
七、學生有停修課程者,不得以當學期成績申請各種獎學金。
八、本辦法由教務會議訂定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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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粗 性本擅--粗的人在性方面比較擅長
性相近 習相遠--兩性相近時 習俗禮儀就自然遠去了
苟不叫 性乃謙--如果不叫的話 便是屬於謙和的那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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