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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當事人的話....關於金石堂事件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Sun May 7 19:23:56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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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借用同學的帳號的......
很感謝秀秀將這件事在網路上登出來,
讓完全不懂電腦的我,知道了電腦的另一個妙用.
也很感謝大家對這件事的迴響,讓我知道了許多不是只有哭著跑出去的方法.....
在聽到學長說網路上有很多關於這件事的聲音時,
就一直在考慮要不要出面將自己的立場表示清楚(還是用這種除了筆和稿紙的途徑...)
我想,我的出面,只是為了證明這件事的發生,
證明當天的確有這樣一件,在金石堂所發生的傷心事.
我想,我後來所生氣在乎的,倒也不是那位小姐之前的態度,
而是那種死不認錯以及店長助理的護短心態.
在買票當時,由於<半里長城>的場次多月份長,
素以迷糊著稱的我,根本弄不清楚狀況,
多問了幾句,就被那位小姐兇巴巴的搶白的罵:你要不要買啊!是你耳背還是我講不清楚啊!
以致發生爭執,而有後來去找店長的行動.
那位店長助理態度尚佳,但是卻一直是袒護她的店員的(儘管她否認.....)
在聽了店長助理的一堆話之後,由於和同學還有約,想想自己的意見也表達了,本也不是個뜮
計較的人,就不想再爭執下去,雖然,我並沒有得到我要求的道歉.
但是,沒想到就在我已經和店長說,好了,算了,的時候,那位小姐衝過來,拿了一張紙就往我
我臉上甩,並且罵了一堆話,就在那位店長助理前.....
當時心情很激動,卻不願意在他們面前哭出來,所以硬忍著眼淚說,五點再回來聽一個合理ꨮ
答覆.....
轉身之後就再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了.....
之後,就是秀秀登的,他們陪我去聽答覆的經過.
想想真的覺得很生氣,我不過是去買張票而已,竟然發生這種事,
店長助理後來還對我說:我很訝異你會來找我!
這是什麼話!難道我受了氣,就只能自己悶不吭聲的離開嗎?
就連抗議之後,都得不到真心的道歉,我還能怎麼說?
g了這些,除了是在說明當時的一些事情,也有很深的感慨,
消費者的權益是如此被忽略及漠視的,連基本的禮貌態度都得不到,我們還有什麼保障?
還好我才大二,還來的及多修一些相關法律的課程,除了學會保護自己,還有什麼方法呢?
謝謝李學長的出面,我是打算寄信去金石堂總公司的,當然還有年代售票系統,告訴他們這
票是如何被賣的,而我又是如何未能看到我所喜歡的劇團之表演.....
寫太多了,有點兒累,又因不會用電腦,所以打的好辛苦!
我想,我要說的就是這樣,我只期待能得到一個公平而合理的答案罷了.....
謝謝大家!
Sincerely,
Joanne Hsu
May.7.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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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粗 性本擅--粗的人在性方面比較擅長
性相近 習相遠--兩性相近時 習俗禮儀就自然遠去了
苟不叫 性乃謙--如果不叫的話 便是屬於謙和的那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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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Canseco.m1.ntu.edu.tw
當事人許曉芬同學的親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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