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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代會決議之報告 【動議】 陳彥伯學代:希望學校重新評估活動場地收費標準,並降低對校內學生之 收費,不應對校內學生為營利動作。(附議) 蔡丞祐學代:修正動議為「希望學校重新評估活動場地收費標準,並降 低對校內學生之收費,『以成本為定價標準』。」(附議) 贊成:12 反對:0 通過本項動議。 活動場地難以估計出其成本,以二活為例,因為二活地下室的各個活動場地,皆 以場地費用作為單一的收費項目,其餘用具皆無收費,並不像視聽小劇場一樣, 有逐樣收費,所以將單槍、幻燈機…等的費用全都計入場地費用中。至於視聽小 劇場方面,視聽小劇場主任希望可以提出確切的要求,諸如某一項用具太貴或如 何,再與其討論價格將如何更動。 【動議】 張睿元學代:因借用場地得排隊的問題日益嚴重,造成學生很大的負擔, 請學生會向學校相關部門反應改善體育場地及活動場地的借用方法。(附 議) 無討論或修正,贊成:12 反對:0 通過本項動議。 目前活動中心有打算將場地借用上網,已經請計算機中心設計程式,目前仍在測 試中。而視聽小劇場考量到租借場地時,需要的設備不同,必須由職員為其做解 釋,所以並不考慮將場地借用上網。 以建議視聽小劇場將場地是否已經被借用的消息上網告知大眾。 【動議】 陳進德學代:請校方妥善規劃二活附近腳踏車之停放。(附議) 無討論或修正,贊成:16 反對:0 通過本項動議。 已經與活動中心陳主任反應與建議。目前以跟陳主任建議先在門口架設兩個拒 馬,以空出通道方便同學進出,並研究二活旁邊的機車停車場設置腳踏車停車架。 【動議】 蔡丞祐學代:活動場地收費方式,校方應依主辦單位之不同而收費,不應 以參加對象為收費標準。(附議) 無討論或修正,贊成:9 反對:0 通過本項動議。 目前活動中心的場地共分為校內、校外及校內外合辦三種收費方式,校內與校外 的方式並無異議,但在合辦性質這部分,目前的認定是如果主辦單位為校內單 位,但有接受校外單位的贊助或對參加對象收費…等等歸為合辦。 【動議】 陳進德學代:請校方於舟山路封閉後妥善研究,加強汽機車進入校內之管 制方法,以保障本校教職員生之人身安全。 表決:贊成12票 反對0票 舟山路將於90年1月正式封道,屆時機車將無法進入舟山路。 有關此事,總務處已經有應映措施,包括長興街與台大福華旁、基隆路156巷、 基隆路管院旁、研一與研二周邊等將加設機車停車位。 另有許多方案,因為過於瑣碎,不便以文字提出,請參考會議上的口頭報告。 【動議】 王淑慧學代:學生活動中心之開放時間太短,特別是週末假期,請重新研 究延長開放時段及時間。 表決:贊成11票  反對0票 活動中心開放的時間為學期間:週一至週六上午八時至下午十時,週日上午八時 至下午五時,週休六比照週日,寒暑假期間:非週休為週一至週六上午八時至下 午五時,週日休館,週休二日:週一至週五同上,週六及星期日休館,休館假日 國定假日休館,元旦、春節、春假比照本校行事曆休館。以目前開放的時間來說, 應無需再特別增加週末的使用時間。但考量到學生特殊使用的問題,目前如果有 需要在非開放時間,使用活動中心進行布置、放置物品…等,可以先知會活動中 心辦公室,辦公室會再知會警衛,讓同學可以進出活動中心,但不包括進行大型 活動,如在非開放時間於禮堂舉辦演唱會之類。 第二活動中心有保全人員之設置,但於日前卻發生社團設備遺失之憾事, 請校方檢討保全之設置是否有發揮功效,不要浪費公帑 表決:贊成9票  反對0票 有關此事,應該指的是管樂社吧!? 管樂社已經傳出三次社團失竊的事件,三次皆是只有薩克斯風遭竊,已遺失十數 支。據活動中心陳主任表示竊賊非常熟悉活動中心內部作業,每每於早上5:00 (工友清潔時間)到9:00(學生報案時間),這短短的時間內,打破玻璃進行 偷竊。目前已經在管樂社社辦加裝鐵窗,並請管樂社將櫃子轉向,背對窗戶,防 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也請各個社團留意自己社辦的安全。 停車場目前改制為計時收費,而社團教師之停車費用轉嫁到學生身上,請 校方能否檢討此案 表決:贊成11票  反對0票 以向駐警隊詢問,如果社團有請指導老師的話,可以向課活組或校警隊申請證 明,入校停車可以以校內教師的收費方式收費。 學校學生停車證之發放是否能檢討為只要符合核發資格之學生即給予停車 證;以其能發揮空間之最大效用 表決:贊成13票  反對0票 基於校園安全,學校應該以行人為重,如果開放太多車輛進入校內停車,必定會 影響到行人安全。再者,校內停車位有限,如果無限量開放申請,必定會造成整 體或部分區域停車位嚴重不足的現象,這樣反而損傷所有有停車證同學的福利, 且找不到停車位的同學開著車在校內到處找停車位,又會再度影響到行人安全。 【動議】 陳彥伯學代:請校方於畜產系裝設緊急聯絡電話 表決:贊成9票  反對0票 已經與總務處彭秘書討論過,將與總務處實地瞭解後,決定該如何做? 也希望陳學代能共同前往,為此事提供建議,加速設置緊急聯絡電話。 【動議】 陳奐宇學代:法、醫圖不應該於考試期間限制非法、醫學院之學生進入 表決:贊成10票  反對0票 法圖的限定方面,為張貼公告,實際上如果以其他學院學生證亦可進入,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考試期間有太多校友進入自習室,影響在校生自習的權力。 醫圖方面,因為醫圖座位不多,加上醫學院同學到校總區唸書不便,所以如此規定。 【動議】 鄧朝駿學代:管院旁有新設停車場,請校方規劃汽車停車位之餘,也對機車車位加以 規劃。 表決:贊成12票  反對0票 總務處已經有規劃案,要在公館停車場劃設機車停車位,方便管院學生停車。 陳彥伯學代:對於新事件中動議通過之場地收費案,希望學生會福利部於十一月份 社團委員會會議中列席報告結果。 附註: 有關學生活動場地方面,於11月30日早上9:00,曾與蔡丞祐學代及李維屏學 代兩人與活動中心陳伯齡主任討論,陳主任標示目前校內單位的收費標準很難再 降低,否則將難以符合成本支出。另外於12月1日早上11:00,曾與李維屏學 代與視聽小劇場主任及負責場務的張老師討論,視聽小劇場主任希望可以提出確 切的要求,再與其討論價格將如何更動。 謝謝蔡丞祐學代及李維屏學代兩人的大力協助。 福利部的最新工作成果 (1)關於公館停車場一事,目前總務處已經加開放100個名額給學生使用。 (2)關於有非校內停車證之學生及助理夜間進入校內停車一事, 目前已擬定辦法,開放有教師開立之證明者於夜間進入校內,送行政會議討論。 (3)從舟山路封閉後,小小福一帶變得有些危險,關於這一點, 已經建議在小小福附近擺回原有的禁止進入的告示牌以阻止車輛進入,已經改善, 並將於小小福附近加設立樁,已保障學生安全。 另外關於小小福側門的腳踏車架於夜間可能會成為危險, 已經向趙總務長永茂與事務組茅主任增榮建議加裝反光貼紙。 (4)同學反映在二活活動的同學對影印機服務有需求,已於二活發出問卷, 瞭解二活影印機的需要,有需要的社團可以向二活3F的辦公室登記。 (5)二活的九點半的趕人鐘聲,活動中心陳主任預計將於12月初做出改善。 (6)總圖書館地下自習室一事,館長原同意將A區加開到12點, 後來館長與其同仁商量後,加長為24小時,僅多增加電燈的電費, 所以決定加開為24小時。 -- 別人能做到的,我能做的更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kietsung.m7.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