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nesto (← 自己魚。)》之銘言:
: ※ 引述《boo24 ()》之銘言:
: : 學生活動,需要外界支援甚多。負面新聞一旦見諸報端,台大學生今後謀求
: : 社會資源將更加困難。這絕非我們所樂見。
: : 再者,台大為國立大學,經費來源尚須仰賴國家評鑑與補助;任何負面評判,
: : 對全校師生影響之鉅,絕非僅僅是「愛面子」而已。
: : 身為團體的一份子,當以團體福利為念。
: 想跟朱同學說的是,為什麼妳把這樣的事界定為"負面"呢?
: 我認為這次的事件可以提昇大家對於公共生活的認知,
: 注意到行為應受國家法律的規範,
: 從最起碼的層次來講也可以了解一個成年人的責任,有什麼不好呢?
新聞上每天都上演著控告與犯罪的新聞,這些也都是法律的示範,
就社會層級而言,並沒有所謂該與不該。
但今天站在台大的角度來說,此一事件多多少少會造成社會上
對大學學生自治的不信任感與猜忌,我想應該是無須置疑。
妳所說的並沒有不對,純粹是立場不同、角度不同,自然有不同的解讀。
: 或許一時會有些聲音,反映社會上對新行動的陌生感與不信任感,
: 就像當年社會大眾對於學生運動的觀點未必全面支持,
: 但事後證明,學生運動是進一步確立了台大在台灣的地位呢? 還是降低台大的地位呢?
: 有使得台大資源流失嗎?
: 知識份子應當作為重塑社會價值的先行者,這也未必真的會降低"團體福利"
: 至於為了經費,而扭曲教育目的,犧牲大學型塑社會價值的任務,妳認為應該嗎?
這點我原則上同意你的想法,只是要達到這個任務還必須權衡事件與環境
的交互影響。目前大眾對這類事件非常反感,加上媒體報導未臻成熟,企
圖以此作為法律教育和型塑社會價值的方法,恐怕不是很適當,不但達不
到目的,反而損傷了自己,也徒增民眾「社會風氣敗壞」的印象。
事實上,媒體對群眾的影響遠大於我們的想像,大量報導善行絕對比一直
強調惡行與處罰具有改善社會價值的效果。我們不能影響媒體,但我們絕
對可以控制甚麼該讓人知道、甚麼不該。
: 甚至換個方面想,今天學生公共參與的能力被削弱被矮化,
: 反而在教育資源的分配問題上更沒有發聲的機會,
: 這樣對這個學校未必有利。
這就是重點!罔顧校方的立場而引爆整件事,反而為學生和校方之間投下
不信任的隱憂。
: : 對違法者的制裁絕對必要,但是在進入司法程序前是否應先考慮既存規範?
: : 以校方的立場,學生活動仍屬校內管轄,有權優先介入才是。
: 這又牽涉到對學生會的定位問題,持學生工會觀點的人未必會同意妳。
: 好,就算我們退縮到認同校方有權對學生會加以督導的立場,
: 身為教育者為什麼要反對學生執行他身為公民的法定權利呢?
: 這是正確的教育或是"督導"的態度嗎?
所謂督導,就不該只是被「事後」告知。倘若校方與學生口徑一致,
這個事件的負面影響才會被降到最低。
長久以來一直觀察到一個現象,或許是學運的遺風吧,學生組織常將
自己定位在與校方「抗爭」而非「合作」的立場;反而弄砸了某些事。
很高興能跟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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