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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晚上從新生南路騎車經過, 都覺得新體育館很美。 新體育館白天還沒那麼漂亮, 但是到了晚上, 打光照明之後, 就變成了一棟非常漂亮的建築物。 每天回家的時候都忍不住多看打著光的新體育館幾眼, 但是除了漂亮以外, 並沒有什麼其他的感覺。 但是今天經過的時候, 正興起了自己還沒有進去過新體育館的感慨時, 突然, 就是那個光!就是那個光! 想到了學校公開說明的:〝新體育館的水電維持費非常高, 所以如果要使用新體育館辦活動,一天必須付包含水電費的十幾萬租金〞 使用者付費, 這對非台大的人士、團體還說的過去, 但是如果是我們學校自己的社團呢? 這就有點不太合理了吧? 難道我們沒有付學費? 如果水電費確實很貴, 那為什麼學校每晚都在打光, 整棟開燈! 純粹為了美觀? 那既然新體育館每晚都在打光, 學校每晚都必須支出這筆水電費, 為什麼借我們學生使用就要收錢? 事實上就算學生沒有借用, 學校也天天都開著燈呀! 顯然不太合理嘛! 要收很貴的租金去跟校外人士、團體收是合理, 但有什麼道理台大學生也要付那麼貴的場地使用費呢? 依據學校現在的邏輯, 據說花了12億蓋好的新總圖也很耗費成本、物力, 那為什麼我們使用時就不必付費? 難道新總圖的水電維持並不貴? 還是有什麼特殊的理由呢? 抑或只是學校還沒膽對學生收取〝新總圖使用費〞呢? 如果新總圖不收費, 那麼學生使用新體育館的收費理由在哪裡? 學校向學生收這筆錢, 合法嗎? 有法律授權嗎? 如果今天學生社團在活大放電影不用付場地租金, 那為什麼想在新體育館放電影就要付租金? 到底什麼時候, 我們台大學生社團的活動, 才能在新體育館裡面舉辦呢? 希望下次學生會舉辦的舞會、電影放映活動, 能在新體育館裡舉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7.61.41 ※ 編輯: doraevil 來自: 61.217.61.41 (11/18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