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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gif (烏咪最利害了)》之銘言: : ※ 引述《wge (美姿顏,好笑語)》之銘言: : : 不妨來個公投的方式 : : 1. 社工系女教職員工生 公投 贊成 反對 無意見 : : 2. 社工系全體教職員工生 公投 贊成 反對 無意見 : : 3. 台大女教職員工生 公投 贊成 反對 無意見 : : 4. 台大全體教職員工生 公投 贊成 反對 無意見 : 我覺得是初犯還有藥醫, : 三十四次的累犯跟本沒救了 : 不要說是女生,就連是男生 : 走在夜路上不小心被開後怎麼辦? : 要他來上學的話, : 先要他把貞操帶帶好再來吧 : 不然學校的學生真的很危險 : 抱歉我不太懂 : 電視上鄉愿昧俗的在想什麼的 : 畢竟要死的是死我們不是死他們 沒錯... 我覺得這不是給不給他機會的問題吧 而是一個有34次犯罪紀錄的累犯.. 已經是一種病態的強暴犯了 若我們給他重回社會..進入校園的機會 那誰來跟我們保證我們的人身安全呢 媒體的言論每字每句都顯示出要引導社會傾向通過這項假釋申請的意圖 我真的絕的台灣的媒體在很多時後都忽視了自己的影響性 一但社會上是傾向於同意的話..法務部所作的判斷就會受輿論的牽制 在者..那些輔導或是人權團體都站出來為楊性受刑人說話 請我們給他機會表示他已經改過了.. 那麼..你們給了他人權..又有誰給我們人權 假使我們受害了..你們能讓一切重來嗎..那種傷痛無法彌補阿 這些事情..對那些專家學者與法務部的人無直接利害關係 但對於我們台大的女學生..卻是一種心靈上無比的壓力與恐懼阿 如果這代表了我們的自私與不夠寬容 我寧可選擇自私與不寬容也不能接受他進入台大 若我的文字太過分或太欠考慮..請原諒.. 只因為我實在很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2.4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