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er888 (ㄚ德)
看板NTUSA
標題[問題] 可以請學生會向學校反應嗎
時間Tue Jun 7 14:44:09 2005
新生南路側門旁機車停車場因為原球場改建的關係目前無法使用
使得原本就不充足的機車停車格更顯難找
於是許多同學停在腳踏車停放的位置
結果今天一整排停在那邊的機車都被警察開單舉發(一張是600元…)
我知道於法我們停在那邊是站不住腳
可是良法理應建立在情理法三者兼顧的基礎之下
人民才會信服
我們停在腳踏車停放的位置不是因為我們偷懶
而是附近的機車格真的是一位難求啊!(有興趣者可以到實地查訪)
再者
我認為雖停放在腳踏車車格
但腳踏車車格並沒有因此不夠用
且人行道的交通也沒有因此受到明顯的阻礙
希望學生會可以與學校討論
並請學校與相關單位聯繫
看可不可以在這段非常期間有些通融的措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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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53.219
推 hlyw0124:推 218.166.217.21 06/07
推 misge:研二宿舍的機車格都停著腳踏車 怎沒有人吊水源啊 219.84.124.205 06/07
→ misge:而且牆上有掛牌 說明這是機車格 大家請注意一下囉 219.84.124.205 06/07
推 pigpigsa:再同意也不過了 218.184.78.44 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