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暑修的規定中有些不合理的地方
希望學生會幫忙代為向校方反應:
一是關於暑修選課,點選科目並按下「確定選課」鍵之後,就不能再更改,
除不符修課資格被擋修者外,其餘已選定課程無論是否到課,皆須繳費。
二是學校關於暑修公告中(發文字號:94校教字第0940007888號),有規定如下:
七、學生已辦理網路選課且經審核符合修課資格者,請依行事曆所規定時間繳納學分費,
依本校學則第12條規定:「....若有依規定向學校繳納之學分費尚未繳清或向學校借閱圖
書逾期未還或未依規定繳納滯還金或賠償費用者,次學期不得註冊….」。學生選課繳費
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暑修不辦理加退選課程。
選了不能退,還一定要繳錢,不繳錢次學期就沒辦法註冊,真的很不合理。沒繳錢跟下學
其不能註冊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就算了,又不給退選的機會,而且不給退選的理由是校方行
政上的便利,為免失之公平。煩請學生會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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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e es vivie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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