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iolent1:每蓋一個建築 就需要有法定停車位 這是原因 140.112.216.73 05/04
其實這篇我看過了。
重點不在其他地方有多少車位,
而是總圖旁的停車位不夠,
而是舟山路靠基隆路段的停車位被取消了,
我們當然知道有公館停車場,
但是這並不能成為學校直接取消一片停車位而沒有其他措施的理由。
因此學校因為新建工程取消一片停車位,
然後指著遠遠的公館停車場告訴我們 那裡有車位 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另外提到,校園空間就這麼大,如果過多的空間開闢為停車場,
對於非機車族而搭乘大眾運輸系統者,無疑是非常不公平的。
因此取得各種使用者的平衡相當重要。
我不認為學校裡開車的人會比騎車的多,甚至比打籃球的人少。
但是校方卻把一整片籃球場給改成停車場,這無疑是非常不公平的。
學校當然需要建設,
但是建設之前需要考慮這個校園的每一份子,
譬如明達館工程前就應該把旁邊的空地先暫設停車場,
絕對比起公館停車場來的實惠。
希望學生會能夠請學校儘快做出補救措施,
不要讓學生的權益日復一日的繼續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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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有很多事
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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