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好:
經學生會幹部查詢,舊體二三樓之收費規定並沒有更新,
現行規定是從五年前由體育室行政會議通過,
凡團體借用二三樓練舞場地,一小時收費100圓,
柔道場一小時收費150圓。
個人使用則是一直都不用錢。
而根據體育室王同茂主任的解釋是,
由於團體經手續借用該空間之後,在借用期間可排除他人使用,
為了降低團體濫借而影響個人使用的風險,因此酌收費用,
且費用是用於負擔場地清潔。
王主任保證目前收費絕對沒有增漲,
如果同學們使用上確實被收取額外的費用,請再向學生會反應,
學生會將會向體育室據理力爭。
台大第十七屆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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