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QnQ:你並沒有評判 你只是說就是這樣 11/03 17:00
恕刪前文。
基本上由於兩個停車位是由不同主管機關負責,
如果同學有什麼不滿意,當然是找頭上負責的單位。
校內找交通股,但校外部份去找交通股也沒用。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今學生會並非「只針對台北市政府」,
而是去找主管機關,這樣才有可能對同學有個交代!
事實上,關於大門口機車停車位被取消,
以及新生南停車場學生汽車可否停放等問題,
學生會已同交通股溝通數次,盡我們所能爭取同學權益。
國立台灣大學貸款蓋了停車場,以及一連串整件校園的工程,
規劃之初就確定以使用者付費的方式來回收成本。
故而,完全不收費,交通股斬釘截鐵地拒絕了!
就實際來說,即使是計中也是使用者付費,
同學門繳交的網路使用費一部分就是用來更新計中設備。
公共財天生即存在為大家服務以及被搭便車的性質。
今者,福利部基本工作,便是為同學爭取權益,
我們會盡全力來達成這個使命!但也請別忽視許多結構上的困難。
以上答覆,望明察之。
第十八屆學生會福利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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