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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jnn (時間停留在原點。) 看板: AAAAAAAA 標題: 學生自治?關於「學生權利大憲章」的說明。 時間: Sat Nov 5 10:53:55 2005 各位同學,午安: 我是黃兆年,現任台大學生會會長,針對板上關於「學生權利大憲 章」的指教,在此做出下列四點說明: 1.「學生權利大憲章」是本人今年五月競選時所提出的主軸政見, 也是今年十月六日,學生代表大會本會期第一次常會中,向全校 學生代表們所報告的施政方針中的第一項,因此學生權利大憲章 乃是本屆學生會慎重規劃的學生權益案,並非憑空生出、天外飛 來一筆。 2.本屆學生會於本週三開始聯絡各個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學代會議 長、研協會會長、進修推廣部學生會會長、各個院學生會會長) 於本週六下午開會,各代表本就有自由選擇是否參加的權利, 學生會並未有任何勉強。 3.本屆學生會福利部目前已將學生權利大憲章具體草擬成案,擬 於開會時和關心台大學生權利之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做意見交流 ,以求大憲章內容能夠更完善地保障學生權利,至於各代表是 否支持、或者是否連署,原本就屬於各自的職權與意願範圍, 學生會不會,也不能,對任何人做出勉強。 4.本屆學生會目前所擬具的「學生權利大憲章」草案版本(以及 當初提出的政見),同時張貼於本文下方。學生會本待尊重週 六會議的所有與會代表意見及討論,經修改後公布於PTT的學 生會板。豈料草案未出,會議通知即已招致批評、指教,在這 樣的情形下,學生會特為此文向所有同學說明,關於學生權利 大憲章,一切是否可受公評,尚請大家判斷。 最後謝謝大家的閱讀。 台大學生會會長 黃兆年 2005.11.05 --------------------------------------------------------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權利大憲章】草案 二○○五年十一月 四 日 序 言 我們相信,民主是普世共通的價值,在學術場域中亦須有 所體現。大學在憲法與法律所保障範圍內,享有自治權,此一 自治權,應為大學全體成員共有共享由學生、教員及職員,以 平等之地位,公決校政,方為民主之真確實踐。據此,我等國 立台灣大學學生同茲決心,特此訂立學生權利大憲章,以實現 校園民主,保障學生權益重申自治權為全體共享。簽署者應協 同致力於落實本憲章之內容,貫徹本憲章之精神,以竟厥功。 第一條 (憲章之最高性)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權利大憲章為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權 利保障之最高依歸。學生在校內不受特別權利關係拘 束,享憲法保障之所有完全自由。      第二條 (學生主體性) 學生為學校之主體,經全校普選產生之學生會長為全 體學生之法定代表。凡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無分男女、 宗教、種族、國籍、黨派,其權利應受保障。 第三條 (師生共治) 國立台灣大學應依中華民國憲法所接櫫並保障之大學 自治精神、民主法治原則及本憲章,運作校務。學校 由學生、教授、職員三大族群組成,學生與校方之間 地位平等,所有成員應尊重彼此權利,行師生共治。 第四條 (校務會議議決原則) 國立台灣大學校務會議在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席 次,未達總額三分之一前,應採協和式民主精神運作。 第五條 (學校決議之正當性) 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校方在未得到學生代表同意 前,不得單方面決議。非經學生同意,校方不得向學 生收取學費外之額外費用。 第六條 (校務發展方向) 校內資源分配應符合公平、公正原則,照顧相對弱勢 院系,重視多元學術領域發展。 第七條 (校區分割) 校區分割之不便,不應由學生承擔,所有校區之學生, 應享合理、平等之權利。 第八條 (資訊透明) 除涉及隱私外,校方應公開所有與學生事務相關之資 訊與評鑑,包含經費稽核、硬體收費計算方式、及教 學評鑑結果,並不得拒絕學生查閱。 第九條 (教育品質) 學校應維護學生在學校內之教學、生活、住宿品質及 尊嚴。學生有權利要求校方提供、改進上述之合理教 育環境品質。 第十條 (抵抗權) 學校任何嚴重違反本憲章精神之具體行為、規定、命 令,經學代會議決,學生具有抵抗權。 -------------------------------------------------------------- ※ 引述《hjnn (學生會長候選人 一號黃兆年)》之銘言: 學生會長候選人一號黃兆年的政見: 《請新校長簽署學生權利大憲章》 西元1215年,英國經歷一個歷史性的轉捩點,就在這一年,英 王約翰簽署了大憲章,作為第一份人民基本權利的保證書。西元20 05年,台大也面臨一個歷史的考驗,新校長即將誕生,十二年來由 陳維昭擔任校長的局面也即將有所突破。我們將在這個時點,提出 第一份台大學生基本權利的保證書:學生權利大憲章。 回顧過去的十二年,陳校長的功過彷彿一面鏡子,我們看到了 校園治理上有哪些好的,哪些不好的。我們也看到了,在校園議題 上,身為學校主體一份子的學生們,在很多時候竟是弱勢與缺乏力 量的。   然而,這些都有機會在新校長上任後有所改觀。我們希望在新 的時代,台大可以朝向師生共治的理想邁進,台大的校園治理可以 由生活在校園裡的人共同來討論,共同來定,而非由校長一人主宰 一切。「學生權利大憲章」的精神,就在於以具體文字落實共識, 使學生主張權利時有法理上的根據,不因結構的轉變而受到損害。 《學生會的自省與進步》   同時,學生會也應該對自身的功能與定位有所省思、改變,學 生會的角色,不應該只是福利社或活動中心,我們也不應該關起門 來,成為僅僅關注校內事務的封閉團體,而把對社會的責任關在門 外。我們的關懷應擴及社會上的公共事務,特別是教育與青年權益 的相關議題,台大學生會更應挑起為全國學生發聲的責任。如此, 方不負傅斯年故校長所說的:貢獻這所大學予宇宙之心。 回顧歷史:日本戰後由各校學生自治會所組成的全國學生自治 會連合會(全學連),主導了整個六零年代從安保鬥爭乃至全共鬥的 學生運動,成功地成為保守的日本社會中最進步的良心。反觀今日 的台大,我們開始發現同儕對公共事務的冷漠,同學們的眼光與焦 點僅僅只能聚焦在我們的寢室內務與酒肆之間,無力感在校園蔓延 ,學生們撤出了各種會議和抗爭的場合。當學運世代所掀起的波瀾 化為漣漪,然後一切關於公共事務的漣漪都盡化成了私語式的抱怨 時,台大校園就如同現在你我所身處的時代,失去了異議聲與活力 。然而事實上,社會一直廣泛地對於台大的同學有深厚的期待,台 大也比其他學校享有了更多的資源,如果不能將這種期待伴隨而來 的資源回饋予社會,在爭取校園福利同時也謀求社會公益的提昇, 我們應為既得利益感到羞愧。另一方面,也感受到,要真正地爭取 同學的權益,也必然要從將校園與社會扣連的議題著手。 綜上所述,我們未來的一年將朝向以下的目標實踐: (一)學生會起草「學生權利大憲章」,內容應保障台大學生的 基本權利,請新校長簽署。 (二)反對LTTC靠壟斷台大畢業資格,利用全民英檢大發利 市,並要求學校不得在註冊單上載列全民英檢強制收費。 (三)公佈新體育館財務收支,檢討營運狀況,堅決反對新體以 賺錢優先而犧牲台大學生使用的權益。 (四)二活餐廳要降價!限期要求二活餐廳提出方案,給台大學 生合理的優惠折扣,並強烈要求其接受校方的衛生檢查。 (五)開設校長時間,請新校長每週固定時間與學生會長及代表 直接對話,以有效反映學生心聲和了解學校資訊。 (六)社團補助過程透明化!要求在課外活動組分配社團經費過 程中,加入學生代表一同決策及監督。透過學生事務委員 會成為正式法規,以杜絕校方因個人好惡或了解不足而對 不同社團大小眼,讓社團活動都能得到資源支持,蓬勃發 展。 (七)宿舍問題,限期半年大改革!要求校方以水源學人宿舍案 之權利金,用於解決舊宿舍的硬體缺陷,全面換新鍋爐, 冬天深夜也要流出熱水來。 (八)以人為本建設校園空間!學校新增公共建物均應保留全校 同學可共同使用之空間,例如兩百人以上之大教室,以利 教授開授大班課程,解決同學選不到課之窘境。 (九)配合學校既有規劃,落實台大校園安全。在有限預算內, 增設安全崗哨、緊急按鈕和攝影系統,並增加校園內夜間 照明,將校園死角減到最少。 (十)嚴格把關新學期學費政策,要求新校長與學生溝通協商達 成共識前,不得調漲任何一毛學費。 (十一)推動學生會法人化,強健學生自治團體對校方之制衡與  監督力量,提前因應一旦台大法人化後,學生參與校務  之決策權可能大幅削弱之危機! (十二)校園運動空間總體檢。針對校內所有運動場地數量、便  利性及安全性做專案報告,爭取充足的運動場地,並改  善現有場地在安全上的死角。 (十三)仿照國外大學,請校方購置小型巴士,開設校園 shuttle bus,便利沒有腳踏車的同學,更可幫助解決腳踏車車位 永遠不足的難題。 (十四)學生會對外募款,專款購置一般院系學會或社團活動經 常需要利用但價格較高的設備,例如對講機、可攜式小 型喇叭、大聲公、氖氣燈及帳棚棚架等,開放所有院系 學會或社團免費借用,既可資源共享,又可協助社團節 省經費。 (十五)建立學生會萬能網站,將台大校園生活中所有需要的資 訊和新聞通通歸類整合至學生會網頁下,讓同學們能極 大化利用校園資源,避免因資訊不對稱造成的權益損失 。同時更積極提供單一窗口便民服務,所有在校園中投 訴無門的問題,全部交予學生會,由學生會幹部統合送 件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211.73 goshian:轉錄至看板 goshian 11/05 10:56
sexy:學生會長比那個文院的態度好多了 那篇好偏激...推 11/05 10:56
taiwaness: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10:57
konois:推兆年 推學生會 希望我們今年能讓大家耳目一新 加油^^推 11/05 10:58
archerj22:推~希望焦點不要被模糊掉推 11/05 10:55
archerj22:轉錄至看板 Archer 11/05 10:59 watchband: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11:00
kimo:推學生會長 反對偏激 好像政客推 11/05 11:11
kimo: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11:12
inxin:真希望大家能用這樣理性的方式"討論",而不是"無的放矢"推 11/05 11:14
inxin: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11:23 bf: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11:30
lovesea:噗.... 完全是一個沒有互信基礎加上沒有溝通的結果 XD推 11/05 11:30
inxin:推學生會長這篇! :)推 11/05 11:26
timetraveler: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11:33 hjnn:轉錄至看板 MMMMMM 11/05 11:38
ssdctw:草案本來就是有待大家討論呀...我覺得這樣的程序很適當!推 11/05 11:36
ssdctw:轉錄至看板 SSDCTW 11/05 11:39
lovesea:其實學生會可以在發通知之前先聯絡要邀請的各負責人推 11/05 12:01
lovesea:畢竟如文院學生會長說的 院學生會不隸屬於校學生會推 11/05 12:04
kkkciab:轉錄至看板 kkkciab 11/05 12:06
lovesea:如果是我 也會覺得不被尊重. 學生會要再加油唷~~推 11/05 12:05
graz:立意很好! 但硬要扯個"大憲章"命名 有點令人啼笑皆非推 11/05 12:05
fbi429:訂草案還是先跟大家討論過吧,不然也難怪會被說是政策綁架推 11/05 12:14
fbi429:而且這篇也是沒說沒去開會的話是否就表示默認了?推 11/05 12:16
fbi429:學生會還是多跟其他學生團體溝通一下吧...不要搞到都處於推 11/05 12:18
fbi429:對立的狀態,這樣每一方要作什麼事都會很不方便...推 11/05 12:19
tksteven:推學生會^_^ 學生自治就是要溝通才會進步~推 11/05 12:23
tksteven:文院會長跟學生會應該良性互動, 才能尊重文院學生!!推 11/05 12:38
Lilia:名為草案,本來就是可以修改的阿推 11/05 12:48
Lilia:學生會不過是事先擬好大方向推 11/05 12:51
Lilia:藉由這次的會議 和各代表溝通討論推 11/05 12:54
Lilia:這樣的程序 相當合情合理推 11/05 12:57
microball: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13:01
Doreen:要開會討論 事先擬個草案比開會當天無中生有來得有效率吧推 11/05 13:05
poken:覺得不爽,開會當面討論比波版引發輿論來的有建設性吧?推 11/05 13:06
Diving:轉錄至看板 Diving 11/05 13:08 dragoncat:轉錄至看板 dragoncat 11/05 13:09
Doreen:推兆年 學生會加油推 11/05 13:11
Lilia:推Doreen 就是這個意思推 11/05 13:13
plmaxi:兆年學長加油~~ 推學生會!!推 11/05 13:14
verb:轉錄至看板 verb 11/05 13:25
viiny:推~~~學生會辛苦了!~~推 11/05 13:28
inthenchen:兆年學長加油~~ 推學生會!!推 11/05 13:41
inthenchen:擬定第一波的草案是很辛苦的 有個依據再來修改 開會推 11/05 13:42
inthenchen:才有效率 學生會也才能知道各院系真正的需求推 11/05 13:43
inthenchen:不要以陰謀論來看之 大家都是為了學生的權益著想的:D推 11/05 13:43
inthenchen: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13:45 NTUSA18th:轉錄至看板 onlyforone 11/05 13:48
bowie:推推推~~~推 11/05 13:53
bowie: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13:54
kkkciab:憲章的意涵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立憲時間是否太急促了呢推 11/05 15:49
redeyes:推兆年 學生會真的很用心喔 謝謝大家的支持!!推 11/05 16:56
redeyes: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16:58 redeyes: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16:59
uht:無論如何,希望大家都能回歸學生自治的本質討論囉,兆年加油推 11/05 17:15
sidelight:問題是我看不懂憲草推 11/05 20:11
viviann:推兆年!! 希望大家能看到學生會的努力~^^推 11/05 21:23
Energized: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21:28 schering:轉錄至看板 sutseahpeH 11/05 21:38
Rousseau:提醒一下 大憲章第三條有錯字 是"揭"櫫 而非"接"櫫^^"推 11/05 21:49
windx:轉錄至看板 windx 11/05 23:12 Zaitsev: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5 23:40 CHRISCH:轉錄至看板 CHRISCH 11/05 23:43 aswcutie: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6 00:06
Dipetero:推沒有錯字的大憲章,學生會真的很用心,辛苦了推 11/06 00:10
Dipetero:轉錄至看板 Controversy 11/06 00:11 peachi:轉錄至看板 bouncing 11/06 00:15 ck517:轉錄至看板 ck517 11/06 00:46 rubbersoul:轉錄至看板 rubberxecho 11/06 01:32
bloodyjazz:推沒有錯字,噗。推 11/06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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