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參與呼籲總統去職連署」談起 ◎高閔琳
一、參與共同聲明與連署之緣由
八○年代學生運動風起雲湧,台大學生自治就在那樣的氛圍之中與學運一同前
進。過去台大學生會亦曾擔任主導學生運動的角色,並對全面國會改選、廢除刑法
一百條、反核等社會公共議題提出具體的訴求;除了校園,台大學生自治,向來更
積極主動關心國家社會中,關於價值與正義的問題。
在這樣的歷史脈絡與意義的理解之下,加上筆者數年於台大學生自治領域的實
證經驗,甚至遠溯及筆者高中擔任班聯會主席的體悟,在在使我對學生自治的認知
想像,以及對身為台大學生的自我期許,都具有強烈使命與責任的執著,而這樣的
執著也與筆者個人濃厚的理想主義色彩,不斷相互呼應與印證。
有些同學對於筆者我—高閔琳,台大學生、第十九屆台大學生會會長,參與這
樣的連署聲明活動產生誤解與不滿,甚至對於參與的動機產生質疑(註1)。而我
要說的是:基於體認「台大學生一直深受社會的愛護與恩澤」的事實,基於某些具
有校友身分的人們使台大蒙羞,基於媒體報導和各界指控「台大道德淪喪、教育失
敗……帶領大家走向沈淪的第一學府」的輿論,基於馬永成校友乃是第一屆台大學
生會副會長,基於我認為我有義務要關懷社會……。我認為,不論是作為社會裡的
渺小人物,還是一名台大學生,或台大學生會的現任會長,我都有義務為台大說點
什麼、作點什麼;而我也認為,在社會需要我們的時候,我們不應該缺席。
過去台大學生會曾對社會公共議題清楚表述,並以積極行動投入社會改革。當
今天國家元首、行政首長爆發涉弊,筆者也認為「我,高閔琳,與我所帶領的台大
學生會自應起而回應社會的期待,為重建良善的政治文化和穩定的社會秩序而努力
」。這是一件正確且應當作的事,為什麼不去做?
因此,我加入了連署的行列。
-----------------------------------------------------------------------------
※註1:
關於同學的質疑主要為:連署人代表性問題。部份同學指出:「憑什麼你們代
表全體台大學生?」此處要特別澄清,筆者與其他連署人,「並未在任何言論中表
示我們代表全體台大學生」。以聲明文為例,尤在對政治現實和文化現象的理解上
,聲明文內第一句話即清楚表達了「我們是台大學生會現今與過去的幹部」之身分
,並在文末羅列連署人姓名。
誤會和反彈聲浪的產生,可說是在於同學誤以為參與連署者盜用「全體台大學
生」或「台大學生會」的名義對外表述,而事實上,此些連署人最大的疏失卻是在
於「對內表述」的部份;也就是其在電子布告欄—批踢踢、批踢踢兔,所張貼的〈
歷屆台大學生會聲明:總統應立即去職〉一文,標題使用不當。「對外表述」部份
,例如在蘋果日報、中國時報等媒體報導中,其分別以「七屆台大學生會長」為標
題或在報導中使用「連署人強調他們僅代表個人的意見」等字句,顯示筆者與所有
連署人都並非是以代表全體台大學生的意見為自居。而參與此次連署活動者都一致
認為,身分自然無法切割,會長自然也代表台大學生會,但不論我(們)的身分是
什麼,投稿社論和論壇表達意見,乃是一種自然且健康的事情。
此外,令筆者啞然失笑的是,整個行動意欲引發的公共討論—關於「總統應去
職與否」以及「學生之於公共事務的討論參與」的真正主題,卻鮮少人下筆討論,
批評聲浪竟是著力於幾個曾任台大學生會幹部的人代表台大學生與否。筆者不禁自
問,究竟總統應立即去職是種共識呢,還是學生們避談政治的習性而忽略了這個重
要的「政治」問題?至於「總統夫人被起訴尚未判決定罪,何以要求總統下台」的
疑問,筆者則必須特別說明:國家元首不但有法律責任,更須負起政治責任和道德
責任,當國家元首已然不符合人民的期待與信任,當他已然失去精神象徵以及治理
的正當性,並確實造成憲政與社會動盪,就應該主動請辭並主動接受調查。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55.249
※ 編輯: bloodyjazz 來自: 210.58.55.249 (12/11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