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IL (CSIL)
看板NTUSA
標題Re: [NTUSA] 歷屆台大學生會聯合聲明:總統應立刻去職
時間Sun Nov 5 02:35:35 2006
我支持聲明的內容,不過有個疑問:
「歷屆學生會長」、「歷屆學生會」、「歷屆台大學生」
這三件事應該代表不同的意涵吧?
「歷屆學生會長的連署」等於「歷屆學生會的連署」嗎?
從「學生會長」轉到「學生會」之間
是否需要經過學生會內部一定的討論或議決程序?
就這個議題而言,我個人是覺得無妨,因為立場相同
但我想學生會成員當中(不只是幹部),應該也會有意見不同的人吧
他們的意見,在這篇連署被定位為「歷屆學生會連署」之前,有被考慮到嗎?
如果沒有的話
我的建議是將連署改為「歷屆學生會長」(或幹部)
不然對那些認為陳水扁還不用下台的「歷屆」台大學生,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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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SIL 來自: 218.184.181.27 (11/05 02:38)
推 lunwei:我另外想說 明明就只有幾屆 哪來"歷屆"? 11/05 02:44
推 CSIL:大概跟「歷屆考古題」也不會真的包含所有考古題的道理一樣吧 11/05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