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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med (傷心豈止息夫人)>> : 這真是個好問題,學生自治幹部什麼樣的舉措才叫適當? : 全校同學認為本屆學生會所做所為適當就都適當,否則就不適當. : 這個答案簡單吧?夠四平八穩吧? : 現在這個聯合聲明越權代理台大全體學生的行為,最後對台大全體 : 學生在社會上的集體外部形象到底是正資產還是負資產,目前還是個 : 未知數.因此確實有必要準用民法170條來處理,板上這麼多人現在都 : 一口咬定無權代理之行為一律無效,還要送學生法庭處理,真不曉得 : 這是根據甚麼法律理論. : 所以現在要是大家真的介意這件事,不是嘴砲豪洨完就算了.那就 : 煩請各位具有學代身份的反對者,盡速提出確認此聯合聲明的全校學 : 生公投案並使其過關,讓全校同學一同檢驗這項聲明的妥適性. : 要不還有一個辦法,各位反對這件聯合聲明的人展開連署,聲稱這項 : 聯合聲明不代表你們個人.其他保持沉默的兩萬多位台大學生是否能 : 被這項聲明,對不起,還是效力未定.假如各位能找到1000位同學連署 : 反對此項聯合聲明以台大學生會名義發表,其他同學並未進行反對之 : 意思表示,那高會長仍然可以宣稱這1000位以外的同學已經默認了他 : 這次的發表聯合聲明,頂多他就放棄代表你們這1000位連署反對發表 : 聯合聲明的台大學生. : 所以以無權代理的角度來看,要不進行公投以確認聯合聲明的效力, : 要不就省省打嘴砲的力氣,多放點心思在準備期中考吧. 我贊成用連署的方式或著公投的方式追認 且 我本身也相當贊成學生會對於公眾事務發表意見 只是發表的內容適不適當的問題要考慮而已 這樣不但可以維繫台大學生對公眾事物關心的歷史精神 也可以讓其他學生進而關心這些事情 學生會本來就有帶動風氣的功能 我相信這樣做是值得肯定的 至於發言內容能不能獲得支持 那是學生會應該負的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