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ghtherock (頭很大的大頭)
看板NTUSA
標題Re: [活動] 既然又扯到無權代理問題
時間Tue Nov 7 02:09:53 2006
※ 引述《armed (傷心豈止息夫人)》之銘言:
: ※ 引述《bghtherock (頭很大的大頭)》之銘言:
: : 不代表台大學生,那原聲明稿標題何來?
: 他是寫台大學生的共同聲明嘛?
「歷屆台大學生會聯合聲明」這不代表台大學生全體是代表什麼?
: : 既然不代表台大學生,即應立即向傳媒反應並修改標題,以免大眾誤會。
: 我看到昨天蘋果是寫七屆台大學生會長,反倒是原文的歷屆台大學生會恐怕是
: 不太妥當。
: : 即便事後校內公投於法律上追認此項行為,那也是之後的事情;
: : 正如陳總統目前是「嫌犯」而非「罪犯」,是一樣的道理。
: 其實他也差不太多了,因為前晚的聲明幾乎已經等於認罪了。
陳總統認不認罪跟現在討論的情況是兩碼子事,謝謝。
: : 目前原文連署聲明書人數不超過二十人,
: : 如何能夠成立原文中「大部分台大學生之立場」之論點?
: 還請賜教您何處看到「大部分台大學生之立場」之論點?
: : 既然無法證明他們代表大多數台大學生之意見,即應發布聲明稿修改標題。
: 那我想代表幾屆學生會幹部或許還可以,就如同一個機關不管代表誰,都還是
: 可能有其本身的意志。你也不可能強求任何一個民選機關任何時候都能夠代表他
: 選民的利益,各位覺得我們的立法院經常準確代表全國人民的意志嘛?
立法院吵歸吵,也是政黨互轟,可不會扣上「台灣人民」這頂大帽子。
: : 總統用詞失當之時偶有,但可不會隨時把「台灣人民」這兩字放在說詞內吧?
: 他往往更狠的是直接用台灣,比如李登輝之前出某本書叫甚麼的主張?
: : 即便未明確表示代表台大學生全體,但文章內多次提到"台大學生會",難免引人遐想。
: 「難免引人遐想」一句話,聽來就有莫須有的成分了,那以後總統府的發言
: 各位也要去抗議嘛?
這樣還不令人遐想,我真不知道您的想像力到哪裡去了。
: : 會長發表高見 可以,但請以私人名義發言,別動不動搬出"台大學生會"這五字來。
: 首長制的機構有時候都會有這種問題,我所在的系學會最近也沒事發表個我
: 不很同意的聯合聲明,也拿他沒皮條呀.
: :
這是貴系的事,您要放棄您的權利是您的事,和本事件無關。
: : 同上,高會長和其他歷屆幹部之看法亦不能代表多數甚至是全體台大學生之看法。
: : 總歸一句,高會長要連署請陳總統下台 可以
: : 但請先找"大多數"的台大學生連署,證明其法律上之代表性,
: 所以我說乾脆以他的去留為賭注公投決定,而且看來是有這樣程序。
: : 否則請將"台大學生會"這五字自聲明稿剔除。
: 這就好像說你譴責立法院沒有準確代表全體國人的利益一樣,你真的那麼
: 相信他可能會代表你的利益嘛?
立法院審查法案也需要投票表決,可不是像現在高會長嘴巴說說就算數的。
沒有台大學生過半人數之連署名單,目前僅是少數人興風作浪,令人如何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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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84.28.75
推 armed:那就公投看有沒有過半人贊同嘛,你講話又有大多數人背書了? 11/07 02:12
→ bghtherock:既然還沒投票 高會長便應更改標題 以免造成大眾誤會 11/07 02:13
→ armed:我並不是他的代理人,真抱歉沒法替你傳達這句話。XD 11/07 02:17
推 pamper:星期三見真章 樓上別忘了要給會長寶貴的法律見解 11/07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