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yton103075:推這篇... 11/07 14:50
※ 引述《armed (傷心豈止息夫人)》之銘言:
: ※ 引述《bghtherock (頭很大的大頭)》之銘言:
: : 即便台大學生公投結果贊成高會長的意見,高會長應該也要為她的行為向台大學生道歉。
: :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相信大家都很清楚。
: 我們的總統與他的支持者到目前為止是不清楚這點的,我不認為用比對總統
: 更嚴苛的標準質疑一個學生會長有充分的正當性。
: : 有人冒用你的名義替你發表公開聲明,你可能心下暗爽,也可能憤恨難平。
: 他哪裡有說本聲明代表全體台大學生,那是經過你的推理衍伸吧?
不代表台大學生,那原聲明稿標題何來?
既然不代表台大學生,即應立即向傳媒反應並修改標題,以免大眾誤會。
即便事後校內公投於法律上追認此項行為,那也是之後的事情;
正如陳總統目前是「嫌犯」而非「罪犯」,是一樣的道理。
: : 即便法律上高會長免責,道德上也應向對此事表達負面看法的學生們表示歉意。
: 所以我說更乾脆的方法是建議這些同學們也乾脆出來連署一下,然後把他們
: 的姓名系級做成一個EXCEL檔做成附檔,高會長在聯合聲明中直接了當稱該聯合
: 聲明不代表以下這些同學,這樣不是更清楚嘛?
目前原文連署聲明書人數不超過二十人,
如何能夠成立原文中「大部分台大學生之立場」之論點?
既然無法證明他們代表大多數台大學生之意見,即應發布聲明稿修改標題。
: : 畢竟高會長冒用了部分同學的名義,這是事實。
: 他也沒有明確說他代表台大全體同學呀?那我們的總統隨便講個話都代表
: 全體國人,比高會長此次聯合聲明更不高明的意見比比皆是。你怎麼不出來
: 兔槽一下總統冒用了部分國人的名義,有違程序正義?這也都是事實呀?
: 如果閣下的標準是會長從嚴總統從寬,那我覺得這嚴重違反比例原則。
總統用詞失當之時偶有,但可不會隨時把「台灣人民」這兩字放在說詞內吧?
即便未明確表示代表台大學生全體,但文章內多次提到"台大學生會",難免引人遐想。
: : 或是高會長願意發布新聞稿,說明她個人言論不代表全台大學生立場;
: 這就有點多餘了吧?難道做為學生會長他就一點發表個人言論的空間都
: 沒有嘛?發言一定代表全台大學生?
: 就是公務員下班以後的行為也不見得就代表政府機關,難道當台大學生
: 會長沒有下班的時間嘛?
會長發表高見 可以,但請以私人名義發言,別動不動搬出"台大學生會"這五字來。
: : 這樣也可以解決這件事情。
: 即或是這樣,高會長也只能針對那些不願意在此聯合聲明中被他代表的
: 學生就程序上的未盡周延而道歉。我還是強烈建議這些不願意參加的同學
: 連署具名,如果有一天歷史要追究袖手旁觀者的社會責任,就請各位自己
: 承擔。
究竟歷史會不會關心我們這些台大純學生的政治立場,還是等以後再說吧。
: : 無論如何,請讓政治歸政治領域,學術歸學術領域吧。
: 上面這兩句話在以後的歷史課本上,搞不好就變成只要自己讀書吃喝打混
: 玩社團談戀愛就好,國事管他娘。你認為應該政治歸政治領域,學術歸學術
: 領域,只能認為是你個人的看法,也同樣不能比高會長更代表全台大學生。
同上,高會長和其他歷屆幹部之看法亦不能代表多數甚至是全體台大學生之看法。
總歸一句,高會長要連署請陳總統下台 可以
但請先找"大多數"的台大學生連署,證明其法律上之代表性,
否則請將"台大學生會"這五字自聲明稿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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