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ed (傷心豈止息夫人)
看板NTUSA
標題Re: 只要求一件事
時間Tue Nov 7 17:50:40 2006
※ 引述《prowess (never too late)》之銘言:
: ※ 引述《pohan88 (~~飛揚~~)》之銘言:
: 抱歉提供一下拙見
感謝您的高見.
: 法律保留原則的主要意義在於,行政機關之行為,若涉及人民基本權利之限制,
: 必須在具有民主正當性之立法機關以法律授權的前提下,始得為之,
: 否則將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而屬違憲。
: (具體論述請見釋字第443號解釋理由書)
: 而您提到的農委會與法務部之間的例子,
: 基本上是行政權下權限劃分的問題,也就是由組織法所規定,
: 因此農委會主委即使違法槍決了犯人,也不會是法律保留原則的問題。
: 而發表治安高見的部分,則屬農委會主委的言論自由,
: 只有政治責任問題,也沒有法律保留問題。
: (以下部分恕刪,關於民法無權代理的意見類似,A同學切勿再胡扯~~~)
我知道這轉的有點硬,可是你不也承認光照行政法,你了不起就只能說他不妥
最多不當?那除了打嘴砲以外,能給這件事情甚麼建設性的結果?
: : 第二,學生會有沒有逾越權限?
: 對於現任學生會長有無逾越職權,
: 從學生會自治規程[又稱學生憲章]
: 第一條 本會為台灣大學代表全體學生之自治團體。
: 第二條 凡於台灣大學註冊之在學學生,均為本會之會員。
: 第六條 本會綜理學生事務,並得協調處理全校學生社團之共同事務。
慎重提醒您,精華區的版本有條名.本條的條名叫做[與其他學生社團之關係],
看不出來有嚴重限縮學生會職權僅於綜理學生事務,並且禁止評論學生事務以外
事務之行為.
: 第七條 本會置會長一人,任期一年,對外代表本會,對內領導行政部門處理會務。
: 可以知道爭議在於「學生事務」的認定廣狹,
: 此問題當然容有不同的見解,
: 個人認為,大學生對於政治事務的關心是必要的,
: 雖然政治事務與學生事務必然有重疊之處,
: 不過還是必須有適當的範圍限制,否則學生會長的代表權限將無所拘束。
: 關於總統應否下台的問題,並非一般常見之學生事務,
: 因此,在校內正反意見兼具,尚未形成共識之時,
所以我之前就說嘛,高會長之前發言有不適宜之處,那線在應該還可以尋求
校內共識吧?
台大有2.8萬名學生,請問怎麼可能校內會匯聚成只有一種意見?閣下又要到
怎樣才算形成共識?這裡是台大學生會,不是台大共產黨.要形成意見高度統一
的共識可能嗎?是不是用公投加以補正會比較洽當?
: 對外代表全體學生的會長,
: 不應擅以學生會長之名義向外發表聲明,
其實學生會的幹部若同意他的意見,以台大學生會該機關社團名義發表意見
,沒有甚麼疑義.現在好像也找不到學生會的幹部出來表示反對,我想這應該沒
問題.
: 這方面合法性的認定可能見仁見智,
: 不過「適當」與否的問題倒是挺明顯的,
: 也就是應該透過學代會或其他管道要求學生會長必須負起政治責任。
政治責任與否,還是要看他此舉是否已經確實違反全校同學的公意.因此
未經公投,恐怕還是很難確定其政治責任之大小,嚴重到怎樣程度,該被怎樣
處理.
: 至於已卸任的學生會長及幹部們,
: 以其所具有的經歷為背景發表個人言論,
: 應屬他們的言論自由,
: 並無任何值得非難之處。
: 而現任的學生會長當然亦有言論自由,
: 差別只在於其使用了現任學生會長的名義,
: 不當的代表了全體學生對外發言。
不當跟違法是兩個概念,閣下應該分的很清楚吧?
: 簡單的說,作為台大學生自治的領導者,
: 爭取學生權利,呼籲停止惡鬥、捍衛民主價值,可以,
: 但牽涉特定人物下台與否,請三思而後行。
或許他已經想很久了吧?
--
揚子江頭淮河之濱,任我們縱橫的馳騁;深入敵後百戰百勝,洶湧著殺敵的呼聲。
要英勇衝鋒,殲滅敵寇;要大聲吶喊,喚起人民。發揮革命的優良傳統,
創造現代的革命新軍,為了社會幸福,為了民族生存,鞏固團結堅決的鬥爭!
抗戰建國高舉獨立自由的旗幟,抗戰建國高舉獨立自由的旗幟。
前進,前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前進,前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
前進,前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1
推 pouwang:那麼愛中國,支統中國統一,泛藍軍狗叫一定"獲益"最多,因為 11/07 19:25
→ pouwang:薪水一定會比照原來這樣,然後繼續讓中國那方公務員低薪 11/07 19:26
→ pouwang:大家要相信唷,新四軍萬歲 11/07 19:26
推 prowess:我只補充最後一點意見,不浪費篇幅回文,「萬法歸民」及 11/07 20:11
→ prowess:「公投萬歲」論都是危險的,學生會的問題請從公法角度思考 11/07 20:12
推 prowess:眾人之事與私法關係難免有所不同 你就參考看看吧 11/07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