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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kotw (What's Bird !!)》之銘言: : 在下不才,一直很好奇台大對於腳踏車拖吊的規定 : 對不合停放規定的腳踏車徑行拖吊,不但沒有舉證,也沒有登記和通知 : 等時間到又能以校產的名義賣出,再狠狠賺上一筆 : 認真的想請問,這種跟竊盜無異的行為 : 到底有沒有法源根據? 可不可以讓這種惡劣的行為不再持續下去呢? 今天中午在小小福以及小小福旁的7-11前面都有校警在那宣導腳踏車應該停放的位置 說實在,小小福還有7-11前面都有很多個立牌都說不能把腳踏車停在該處 但是,每次經過總是停滿了腳踏車 難道同學們把腳踏車停在立牌前面都不會覺得怎樣嗎? 腳踏車亂停,對於行路人的確造成很大的不便 人來人往,還會有腳踏車經過,亂停腳踏車造成道路變的狹窄只是讓受傷的機會提高而已 我是還蠻希望校方阿殺力一點,每天來小小福和7-11拖吊個一兩次 這樣,相信就不會有人再亂停腳踏車了吧 至於原PO提的 其他地方我不清楚,不過生科館這邊拖吊腳踏車的話 地上都會有用粉筆寫拖調到那邊 以及日期 舟山路上面也會有看到這種粉筆通知 有沒有照相存證我就不知道了 不過我還是希望大家腳踏車要停在該停的位置 停放的位置不夠可以請學生會跟學校反應 而不是以此為藉口而亂停 只便宜了自己,卻對其他用路人造成不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9.21
ab111:不過我覺得在7-11對面應該設置腳踏車架才對,不然很不方便 10/06 01:38
babybearyu:我記得兩年前剛開學小福這種重點地帶都每20min拖耶y 10/17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