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點意見希望能夠獲得解答
1.學生無法自行監督施工品質及所花的費用
例如整修費就花了7319萬實在是天文數字
這樣的花費是否合理也無從檢視
這樣就要將所有的錢轉嫁到住宿學生身上根本不合理
2.沒有道理將整修的花費全部列為增加的收費
學校在擬定住宿費用時本就應該編列每年的維護費用
將整修的錢全部新增到收費中
就如同多蓋一條高速公路以後就把過路費從40元漲到80元...
難道原本所繳的住宿費都不是錢?
※ 引述《starsprince (星,是朦朧的美...)》之銘言:
: --住宿費的調漲方式-- (實際數據以住宿組公佈為準)
: 使用者付費,分十年回收(每一棟宿舍個別計算)
: 以男一舍為例:
: 整修費7,319萬元,人數約1000人
: 7,319萬元/10年=731.9萬元
: 731.9萬元/12月=61萬元
: 61萬元/1000人=610元
: 男一舍胞每個月的住宿費漲約610元
: 學校取整數---600元/月---
: 一學期5個月(9月~1月,2月~6月),所以
: 原宿費+調漲金額 = 調漲後宿費
: 5,600+ (600*5) = 8,600元
: 暑期住宿2個月
: 原暑宿費+調漲金額 = 調漲後暑宿費
: 2,240 + (600*2) = 3,440元
: 其他宿舍也比照以上方式調漲,依整修費及人數不同而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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