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UsDaNiEl (生存的代號是什麼)
看板NTUSA
標題Re: 一點看法
時間Wed Nov 8 03:10:43 2006
所以會長可以用個人名義來表達政見
而且你用的比喻不當
"你"是個人,"台大學生會"是團體
"你"可以用來代入高會長本人
高會長是她媽的女兒, 是台大學生會的會長
他們都叫她高XX
都可以叫她高XX 也代表了不同的意義
所以她可以用本人來發表聲明
沒有一個人會反對
我前文都有提過:
現在的事件好比馬巿長
馬英九可以以個人名義表達,也可以代表國民黨來表達
但是以巿長身份,代表台北巿政府表達是有問題的吧
如果同理可証
是不是馬巿長可以找歷屆巿長代表歷屆全體台北巿政府?
代入你的公式
馬英九是台北巿的巿長,是國民黨的主席
大家可以叫他馬英九,難道巿政府的民進黨政府人員要叫他主席?
大家都可以叫他馬英九
但唯獨是他不能以台北巿政府的名義來代表發表聲明
他可以用黨主席,可以用台北巿民,可以用本人都沒問題
※ 引述《vacuumguitar (我在妳眼裡重要嗎?)》之銘言:
: 台大學生會的名字本身就代表了很多不同的角色
: 我是我女友的男友 是我媽的兒子
: 他們都叫我李某某 我總不能叫我媽改叫我"孝順的兒子"
: 都可以叫我李某某 也代表了不同的意義
: 台大學生會這個名字 對社會也有他的意義 他是那個持續對台灣政局關心的團體
: 是社會中的一個團體 他的名字叫台大學生會 跟改名用"一群熱衷校園政治的台大學子"
: 意義是不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89.152
※ 編輯: GeNiUsDaNiEl 來自: 140.112.189.152 (11/08 03:11)
※ 編輯: GeNiUsDaNiEl 來自: 140.112.189.152 (11/08 03:12)
※ 編輯: GeNiUsDaNiEl 來自: 140.112.189.152 (11/08 03:13)
推 GeNiUsDaNiEl:我修了誰的推文???? 11/08 03:13
推 pamper:保安!保安! 學生會是可以一下代表學生 一下又不代表的嗎 11/08 03:21
推 vacuumguitar:沒關係我回了 這快要變成一個哲學辯論了XD 11/08 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