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zomijo (過盡千帆皆不是)
站內NTUSA
標題想請學生會幫忙反應
時間Thu May 3 02:47:03 2007
我是住宿生
這一個學年初才因為宿舍整修而搬過一次
原本以為我除了大四這一年<今年>
延畢的時候還可以住再原來的位子
<p.s.我的b90 91同寢學姊都是這樣 延畢但是可以住同一個位子>
所以為了配合現在的新宿舍
又去買了曬衣架 書櫃等等
<原本的無法在新宿舍空間使用>
結果今年1月學校突然宣布更改規定
延畢生要等到新生抽籤完以後才能抽籤
所以所有東西都要搬出
等到新生都有住宿的位子之後 才能依照抽籤順序補位
當時已經市上學期接近期末考
我已經無法挽回必須延畢的事實
寫過校務信箱
得到的卻是"造成你的不便很抱歉"的官樣說法
或是說"這一切都是為了大一新生的住宿權利"
"因為宿舍床位實在不夠"
可是想當年我也是開學後兩個月都住在爸爸同事家
並沒有"大一住宿的權利"
況且我記得當我大1時就有在說長興街要蓋BOT宿舍
結果到現在都還沒有個影
學校延宕蓋宿舍的工作 感覺卻要我們承擔後果
實在很奇怪
我只覺得
我不需要被人"抱歉"
只要解決事情阿
於是這幾個月我開始打工
想說家裡無法負擔的話 我就自己打工賺房租
學務處住宿組說大概開學後兩個月才可能補到延畢生
所以我就大概賺兩三個月的房租
曬衣架 書櫃 冰箱 就看看能不能搬過去
不能的話只能自認倒楣 當作花錢消災了
最近想說錢賺的差不多了
想開始找房子
卻發現房東一聽到我只住大約兩三個月而已
就一付為難的樣子拒絕
有的甚至當場就說對不起不接受短期租屋
我也試過在租屋版上po文或找尋
但是真的很少願意短期 而且是開學後的短期住宿
<有短期的大多是暑假>
不然就是真的很遠 或是貴到我無法負擔
我真的覺得十分委屈
學校強制的實行這個措施
沒有給我們緩衝時間
<我覺得至少應該等到下一年再實施 因為1月發布消息時
我們這一些已經注定要延畢的學生 根本無法作補救>
又沒有辦法幫我們提供一些配套措施
讓我們至少開學時有地方洗澡 睡覺
<我真的只要求這一些 其他上網什麼都不要求>
而且如果參加抽籤 就算9月開學後有兩三個月無法住宿
還是必須交一樣的住宿費不是嗎
感覺真的很糟...
我現在只能期望開學後有地方洗澡 睡覺
但是感覺這個要求似乎對學校來說太過分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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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ontLove:延畢本來就沒辦法住宿了... 05/12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