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非同小可。
如果真的讓教育部屈服於美方的壓力,如同新聞報導所言,
利用公權力進行這些不公平的管制,
將會嚴重影響學生、學術界的資訊自由及學術自由。
不知道學生會對這件事的掌握如何?
是否有聯合其他學生社團或社運團體予以抵抗?
個人認為,教育部站在學術自由、資訊自由的立場,
雖然要讓學術界瞭解著作權法的規定,
但更應該積極推動Open Access、Open Publishing等等強調將知識開放給大眾的觀念,
應該要積極促進每個人的access to knowledge才對,
不應淪為美方商業出版社的打手。
類似的事件在巴西也發生過,但巴西學生聯合起來反抗了。
http://www.a2kbrasil.org.br/ENG/Copying-Book-is-a-Right,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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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自由是社會的承諾。自由是指個人有能力去做他認為有價值的事。
自由不僅是發展的主要目的,也是發展的主要手段。
一個人的「能力」指的是各種可以成就的功能的組合。
能力是一種自由,亦即成就各種功能組合的實質自由,或以比較不正式的說法,
指達成各種生活形態的自由。
Quoted from Amartya Sen, DEVELOPMENT AS 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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