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綜合教室長久以來,工友向登記借用場地活動的社團
每次收取約百元"清潔費"且不開具收據的陋習的問題,
經本會向學務處、總務處、校長等單位交涉後,
將有令人滿意的結果;總務長和校長皆答應往後將不會再
任由工友自行向同學收費以取代加班費,
並會將場地收費事宜訂定法規,以合法方式辦理;
同學的任何規費支出,將會取得收據。
理學院學生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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