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學生輔導委員會,已於11月26日完會,
本會學生輔導委員會代表如時出席;
此次議程為審議學生輔導委員會學生法規修訂小組所擬修訂
之宿舍管理法規;會中討論爭議較大之條文為 "遭宿舍管理人員連續
三次察知未住宿者,以自願退宿論" ;因本會代表咸認此規定過於模
糊,且有給予宿舍管理人員過大權力,雖經本會代表與數位與會學生
代表反映在未有合理完備的檢查及申訴辦法前,先勿通過此案,但遭
某些教師代表反對,且將 "連續三次... " 處修訂為 "經查證屬實未
住宿者,應予退宿 " ...如同學有疑問,敬請反映。
其他爭議較大條文尚有: "有妨害善良風俗... " 字眼處,
經與會學生代表反映,已將 "善良風俗 "此模糊字眼刪除;本會代表
提議刪除有關 "宿舍晚間十二點至翌晨五點實施門禁 "之條文,但遭
學務長等教師代表以 "現在未施行 "、 "刷卡管制即門禁 "及會議時
間不足之理由,將該條文保留;經與會學生代表再次反映未果,將該
條文保留之餘,並將門禁時間提早至晚間十時。
以上請同學們了解,並歡迎至台大秘書室網頁:;本會代表
http://info.ntu.edu.tw/sec/www/Secretary.html 查詢詳細法規。
臺大理學院學生會祕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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