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rmen (卡門幫幫^^")
看板NTUSO
標題[公告] 團費新辦法
時間Mon Feb 21 23:58:42 2005
有鑒於之前的依照年級差別取價有失公允
(一年級五百,二年級四百,三年級三百,四年級兩百,五年級以上免錢)
今天幹部們經過討論決定採行新方案~
簡言之,將年級差別取價改為加入樂團年資差別取價
參加的第一二學期$500
第三四學期$400
第五六學期$300
收滿六期之後終生為團友 終生免團費:D
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既往不咎
但不適用從未繳過任何一次團費的人
年資的計算以繳納過團費的次數為準
如有不懂,請見下釋例
Ex.某甲於研一入團,已參加了三學期,因為舊法規定使其三個學期都未繳錢
裁定:應補繳$500,因其從未繳過團費,年資為零
Ex.某乙於大三入團,已參加一學期,之前繳過一次團費$300(年資一期)
裁定:應繳納$500,但因為既往不咎
故不用補繳第一學期剩餘的$200(應收500-300已繳),
並計入年資兩期。若某乙大四仍入團,則適用第三四期之費率
正確的說法是無論以前交過多少錢,已次數為準
Ex.某丙於大一下入團,大二因為課業忙沒來,大三下復出,之前繳過一次團費$500
裁定:應繳納$500,因為之前繳過一期而已,並計入年資兩期
Ex.某丁大四上入團,繳過一次團費$200
裁定:應繳納$500,既往不咎不追討之前缺少的$300,計入年資兩期
這樣大家應該了解吧^^"
不懂的再寫信問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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