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adivaris (tzj tpd rado bn jba gz )
看板NTUSO
標題[公告] 幫忙賣節目單的同學請看!
時間Fri Aug 27 07:43:02 2004
以下摘錄自外租申請書
重點一、申請單位自行派員銷售節目演出之相關物品者,其銷售人員至遲須於
開演前一個
半小時至
本中心紀念品店(開放時間:每日十二時至二十時)報到,繳交場地使用費,並
請於銷售時佩掛
前台工作證。收費:1500元(於國家音樂廳售販售到節目
中場)
重點二、按本中心場地設備租用規定第六點"回復原狀"暨本中心場地設備租用契約書第十
條物件之清移規定,申請單位應於租期屆滿前(於本表係指演出結束)將銷售物品全數收
回,逾時未取回之所有物件以廢棄物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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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75
推 laiki:看到了....okok..那是6點要到嗎~ 61.229.108.6 08/27
推 stradivaris:六點半到 140.112.25.175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