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France (姓名吊飾不見了><)》之銘言:
: ※ 引述《AndrewFatCat (大家都麻木不仁嗎?)》之銘言:
: : 一定要懂音樂才可以跟人談吐嗎?不見得吧。
: : 拉錯音並不可恥,世界上比拉錯音可恥的事情太多了
: : 很不幸最近我就看到一大堆
: 嗯 例如知道自己拉錯音了 下次來還是一樣的錯誤 因為回家沒練習
: 或者是說 你自己吹的錯音也太多了 所以想就此逃避說覺得吹錯音不可恥
: 還有 我並沒有說拉錯音可恥 我也沒說天鵝湖的短笛那串上行送了這麼多音可恥
: 吹一個團 先充實一下自己把該演奏的地方演好 這是我認為最重要的
: : 請問我們有請你來嗎?
: : 沒見過不請自來的槍手。
: 嗯 好 我不請自來 所以我走 這樣你們也高興
: 那你們現在可以很開心的真的自己去"找"槍手了
: 記得HORN要找三支 至於施佩菁 我會幫貴團問問他吹的意願
我回文的目的並不是希望你走。
如果有讓你感到誤會或覺得受到侮辱之處,我在此鄭重向你道歉,
但容我向你解釋我這麼說的原因。
我這麼說,意思就是我認為你不是槍手。
在我長期的觀察看來,我覺得你是很有熱誠來樂團演奏的人,
也就是,我一直認為你跟大家一樣,都是自己有意願體驗音樂之美而來的。
可是你因為錢來跟團裡的幹部來斤斤計較我真的覺得很失望。
我的確沒有什麼資格,畢竟我承認我自己有技巧上的缺點,
但是我對音樂的熱誠並不亞於你。
我一樣是吹管樂的,但我沒有多說繳交了團費,推了超過1000元的票。
我們都吃過慶功宴,所以我覺得大家是平等的。
至於你之前所說的「尊重」,我從來不敢有這樣的奢求。
有可能是我有自知之明,知道我沒那個本錢吧。
總之,我希望你瞭解我不是刻意要跟你們作對或把事情弄僵的人,
因為那樣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我言盡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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