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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性騷擾標章徵選 內政部徵選「反性騷擾標章」活動實施辦法 一、活動宗旨 性騷擾防治法於95年2月5日起施行,藉由本活動彰顯全國反性騷擾之行動與決心。 仿效場所禁止吸煙標章,擬辦理徵求反性騷擾標章(logo),以建立統一視覺效果。 反性騷擾標章之首獎,將大量製作並發送全國符合性騷擾防治法所定之場所張貼或懸掛。 二、主辦機關:內政部。 三、活動對象: 設籍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人民 團體報名亦可,唯須於報名資料中指定一名代表人。 四、內容要求: 視覺:標章之視覺要以反性騷擾為主軸,能展現拒絕性騷擾之意象, 並契合性別平權的觀念,且讓人印象深刻。 文字:參賽資料要附上一百字以內之文字,以說明設計理念。 五、稿件規格: 書面作品 (1)彩色版本一式( 15 cm×15 cm,列印於橫式A4中央) (2)彩色及黑白版本縮小圖各一式( 3 cm×3 cm範圍內) (3)CMYK色彩標示一式 (4)設計理念一式(列印於8cm×29.7範圍內) (5)報名表一式(請自行繕打或以正楷書寫,列印於直式A4單張), 上述(1)(2)(3)(4)以2張橫式A4或單張直式A3,黏貼於A3直式裱板正面; (5)以透明膠帶浮貼於裱板背面。 (*詳細繳件規格,建議下載比賽附件,裡面會有詳細介紹編排*) 光碟片 (1)每件參賽作品必須附上電腦檔案一同提交,電腦檔案包含: LOGO之eps檔、jpg檔、報名表、以及設計理念等四個檔案,請以唯讀光碟儲存。 (2)光碟面上須寫上參賽者姓名,光碟內所有檔案名稱,應以參賽者姓名為準, 例如:王大明LOGO.eps、王大明LOGO.jpg、王大明報名表.doc。 (上述王大明為參賽者姓名之舉例,實際參賽者須與報名表相同) (3)參賽作品請以 Coreldraw 或 Illustrator 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 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CMYK模式之eps檔,並設定檔名為:LOGO.eps。 (4)請將參賽作品轉存為解析度 96 dpi 之JEPG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300 KB, 並設定檔名為:LOGO.jpg。 (5)附上報名表的電子檔,並設定檔名為:報名表.doc。 (6)附上設計理念的電子檔,並設定檔名為:設計理念.doc。 六、評選方式: 評選團隊:邀請學者專家、勞委會、教育部及內政部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評選日期: 95年7月中旬舉行(暫定)。 評選過程: (1)初審:每位評選委員圈選22件作品,得票數最多前22件作品進入複審, 若前22名得票數相同者有兩件以上,則同列前22名進入複審。 (2)複審:經初審獲選之22件作品,由評選委員會再討論, 選出1名獲選作品及入選作品10件;經評選委員會決議,獎項得從缺。 七、獎勵方式: 優等獎:1名,獎金新台幣30萬元整及獎座乙幀。 入選獎:10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及獎座乙幀。 指導獎:1名,參賽者如為在校學生,得推薦指導老師1名, 如獲優等獎作品有指導老師者,該名指導老師可獲頒獎金1萬元及獎座乙幀。 所得獎金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錄取作品除發布新聞外,將擇期舉辦公開儀式頒獎;得獎者個別通知,未得獎不另通知。 八、注意事項: 每一參選人以一件作品為限。 投稿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 除取消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外,法律責任由獲獎者自負。 所有投稿作品,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底稿。 權利歸屬:原始設計人領取獎金時,即已將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得擁有原始圖樣(含原始電子檔案)之使用及修改權,原設計人不得異議。 得獎者所得之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錄取作品除發布新聞外,將擇期舉辦公開儀式頒獎;得獎者個別通知,未得獎不另通知。 凡報名參選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 主辦單位得另行補充之。 九、收件方式: 收件期間自95年6月1日09:00起,至95年6月30日17:00止,以郵戳為憑。 請以掛號交寄,其它方式概不受理。 參賽作品請寄至: (23143)臺北縣新店市北新路3段200號12樓 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教育輔導組收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內政部反性騷擾標章徵選活動」。 活動聯絡:02-89127331轉107~110(徵選作業小組) 表格下載: 請至http://www.moi.gov.tw/violence/ 公告事項 區下載報名表格與瀏覽相關訊息。 活動簡章: http://www.moi.gov.tw/maintain/attach/p_38847_4549884259.do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3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