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性騷擾標章徵選
內政部徵選「反性騷擾標章」活動實施辦法
一、活動宗旨
性騷擾防治法於95年2月5日起施行,藉由本活動彰顯全國反性騷擾之行動與決心。
仿效場所禁止吸煙標章,擬辦理徵求反性騷擾標章(logo),以建立統一視覺效果。
反性騷擾標章之首獎,將大量製作並發送全國符合性騷擾防治法所定之場所張貼或懸掛。
二、主辦機關:內政部。
三、活動對象:
設籍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人民
團體報名亦可,唯須於報名資料中指定一名代表人。
四、內容要求:
視覺:標章之視覺要以反性騷擾為主軸,能展現拒絕性騷擾之意象,
並契合性別平權的觀念,且讓人印象深刻。
文字:參賽資料要附上一百字以內之文字,以說明設計理念。
五、稿件規格:
書面作品
(1)彩色版本一式( 15 cm×15 cm,列印於橫式A4中央)
(2)彩色及黑白版本縮小圖各一式( 3 cm×3 cm範圍內)
(3)CMYK色彩標示一式
(4)設計理念一式(列印於8cm×29.7範圍內)
(5)報名表一式(請自行繕打或以正楷書寫,列印於直式A4單張),
上述(1)(2)(3)(4)以2張橫式A4或單張直式A3,黏貼於A3直式裱板正面;
(5)以透明膠帶浮貼於裱板背面。
(*詳細繳件規格,建議下載比賽附件,裡面會有詳細介紹編排*)
光碟片
(1)每件參賽作品必須附上電腦檔案一同提交,電腦檔案包含:
LOGO之eps檔、jpg檔、報名表、以及設計理念等四個檔案,請以唯讀光碟儲存。
(2)光碟面上須寫上參賽者姓名,光碟內所有檔案名稱,應以參賽者姓名為準,
例如:王大明LOGO.eps、王大明LOGO.jpg、王大明報名表.doc。
(上述王大明為參賽者姓名之舉例,實際參賽者須與報名表相同)
(3)參賽作品請以 Coreldraw 或 Illustrator 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
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CMYK模式之eps檔,並設定檔名為:LOGO.eps。
(4)請將參賽作品轉存為解析度 96 dpi 之JEPG檔,檔案大小不超過 300 KB,
並設定檔名為:LOGO.jpg。
(5)附上報名表的電子檔,並設定檔名為:報名表.doc。
(6)附上設計理念的電子檔,並設定檔名為:設計理念.doc。
六、評選方式:
評選團隊:邀請學者專家、勞委會、教育部及內政部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評選日期: 95年7月中旬舉行(暫定)。
評選過程:
(1)初審:每位評選委員圈選22件作品,得票數最多前22件作品進入複審,
若前22名得票數相同者有兩件以上,則同列前22名進入複審。
(2)複審:經初審獲選之22件作品,由評選委員會再討論,
選出1名獲選作品及入選作品10件;經評選委員會決議,獎項得從缺。
七、獎勵方式:
優等獎:1名,獎金新台幣30萬元整及獎座乙幀。
入選獎:10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及獎座乙幀。
指導獎:1名,參賽者如為在校學生,得推薦指導老師1名,
如獲優等獎作品有指導老師者,該名指導老師可獲頒獎金1萬元及獎座乙幀。
所得獎金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錄取作品除發布新聞外,將擇期舉辦公開儀式頒獎;得獎者個別通知,未得獎不另通知。
八、注意事項:
每一參選人以一件作品為限。
投稿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不得仿冒抄襲,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
除取消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外,法律責任由獲獎者自負。
所有投稿作品,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底稿。
權利歸屬:原始設計人領取獎金時,即已將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得擁有原始圖樣(含原始電子檔案)之使用及修改權,原設計人不得異議。
得獎者所得之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錄取作品除發布新聞外,將擇期舉辦公開儀式頒獎;得獎者個別通知,未得獎不另通知。
凡報名參選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一切規定,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
主辦單位得另行補充之。
九、收件方式:
收件期間自95年6月1日09:00起,至95年6月30日17:00止,以郵戳為憑。
請以掛號交寄,其它方式概不受理。
參賽作品請寄至:
(23143)臺北縣新店市北新路3段200號12樓
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教育輔導組收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內政部反性騷擾標章徵選活動」。
活動聯絡:02-89127331轉107~110(徵選作業小組)
表格下載:
請至http://www.moi.gov.tw/violence/ 公告事項 區下載報名表格與瀏覽相關訊息。
活動簡章:
http://www.moi.gov.tw/maintain/attach/p_38847_454988425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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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3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