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客家委員會「2006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
一、活動目的 :
藉由舉辦客家音樂MV創作甄選活動,鼓勵有興趣者結合客家音樂與現代科技技術,
創造客家音樂新意境,提供全新視、聽覺體驗,進而帶動客家音樂之流行與多元化。
二、報名資格 :
不分年齡、性別、族群、國籍,凡對客家文化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三、報名期間及方式 :
即日起至2006年7月31日止 (以郵戳為憑) .
請將報名表等書面資料及創作作品一併寄至
「台北市大安區106仁愛路4段230號8樓之2 2006客家音樂MV大賽事務組」收,
所有表件及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四、比賽組別 :
傳統歌謠組、現代流行歌曲組、童謠組
五、創作表現方式 :
創作表現形式不拘,各種實景人物或數位影像
(如傳統手繪、黏土、偶、紙雕、電腦動畫等)皆可。
六、評分標準 :
內容創意表現 (30%)、客家文化元素 (25%)、
影音整體搭配 (25%)、視覺效果設計 (20%)、
七、 獎項及獎勵方式 :
(一)最佳薪傳獎:每組各取1名,頒發獎盃一座、獎金20萬元及數位家庭劇院一組。
(二)最佳視覺獎 :每組各取1名,頒發獎牌一座、獎金5萬元及數位相機一台。
(三)最佳創意獎:每組各取1名,頒發獎牌一座、獎金5萬元及PDA一台。
(四)最佳編導獎:每組各取1名,頒發獎牌一座、獎金5萬元及DV攝影機一台。
(五)最佳特效獎:每組各取1名,頒發獎牌一座、獎金5萬元及i Pod一台。
(六)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每組各取1名,頒發獎金1萬元。
八、歌曲來源 :
(一)參賽者以使用主辦單位活動網站(www.hakka.gov.tw) 取得授權之客家歌曲參賽
(但不得改變歌曲原有節奏、韻律、形式、音效,或任意進行混音、剪接)為原則,
亦可自行取得其他客家歌曲之授權(授權內容需包含MV作品獲獎後該首配樂歌曲
不限期間及次數之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權利,以便主辦單位進行得獎作
品之後續宣傳推廣)參賽。
(二)本活動網站所列之歌曲僅供聆賞,不得下載選用,
參賽者請自行取得合法之音樂檔案作為參賽之配樂使用。
(三)參賽MV內容須註明歌曲之「詞、曲作者名稱」、「演唱者」及「發行單位」。
九、 作品繳交格式 :
(一)參賽作品以DVD或VCD格式繳交,解析度以電腦流暢播放為原則。
(二)得獎作品將於電視頻道播出,得獎者須另交付720×480 avi的非壓縮檔,
並燒錄成CD-R或DVD-R的格式。
十、評審辦法及時間 :
(一)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業人士5-7人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相關事宜。
(二)評審作業分二階段:
1.初審:2006年8月中旬公佈初選入圍名單。
2.決審:2006年9月中旬產生得獎名單。
(三)網路票選:初審入圍作品將置於活動網站,供網友票選出每組各1名最佳人氣創作。
(四)得獎公佈:2006年9月下旬頒獎典禮後公佈得獎名單。
十一、洽詢專線 :
電話:(02)2708-1000 傳真:(02)2754-9191。
--
當壞人很辛苦,當正義的伙伴可是輕鬆多了。
http://www.wretch.cc/album/flotsa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3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