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2006年消費新生活系列宣導活動』
「聰明消費我最行-消保趣味漫畫徵稿活動」參賽辦法
標示不清的食品藥品,吃了沒問題嗎?新奇有趣的玩具可能暗藏危機?
網路購物受騙上當只能自認倒楣?旅遊前未簽訂契約,會有保障嗎?
你身邊是不是也曾經遇到這樣的消費問題?聰明消費的方法也可以用漫畫來表達唷!
一、活動目的:
希望透過消保趣味漫畫徵稿活動的舉辦,以漫畫特有的聯想、趣味、幽默、誇張的方式,
向消費者宣導消費者保護相關之議題,加強國人的消費者保護觀念,
進而維護自身的消費權益,提升整體消費環境品質。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會)
三、參賽資格:凡對漫畫創作有興趣之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四、參賽組別:
分為社會組、大專組(含研究所)、高中組、國中組、國小創作組(4至6年級)、
國小親子組(1至3年級,小朋友創作為主,家長可協助)共6組。
五、徵畫主題:
以「消費者權益」相關議題為創作主題,創作四格以內的消保趣味漫畫,
參加者可就日常生活中任何與消費者保護相關的議題自由發揮,比如說:
購買食品藥品前要注意食品的包裝標示是否清楚;出國旅遊前要簽訂旅遊契約;
到遊樂場所注意遊樂設施安全;選擇有安全玩具標示的玩具;
遇到消費糾紛要勇於向消保會、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以及消保團體申訴等等。
六、漫畫作品規格:
1.以圖畫紙四開(39×54公分),黑白或彩色不拘,創作方式不限,
創作單格至四格以內漫畫。
2.以畫面輔以精簡文字而仍能呈現創意之幽默漫畫為上選,
請多以圖案意象的聯想、誇張、隱喻、比擬來表達情感張力與戲劇情節,
儘量避免寫上不必要文字說明。
3.每人參賽作品至多以兩幅為限,且作品未曾公開發表。
七、徵稿期間:
即日起收件,至2006年9月29日下午5時截止,作品請親繳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為確保參賽作品權益,親繳或郵寄作品請妥善包裝勿折疊,避免污損。
八、收件地點:
「消保趣味漫畫徵稿活動小組」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六段八十三號二樓
電話:(02)2653-9292轉220
傳真:(02)2651-9911
九、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漫畫家、消保專家學者、學校美術老師等組成評選小組,擇期公開評選,
得獎名單預計10/17公布在活動網頁,10/19公布於破週報。
評選結果出爐後,將擇期舉辦頒獎典禮,邀請所有得獎者至現場領獎接受表揚。
十、評選項目及分數比重:
項目 分數比重
主題內容 40%
創意表現 35%
構圖技巧 25%
十一、獎勵辦法:
各組取前三名各1名、佳作獎各3名,及入選獎若干名,
得獎者除頒發獎狀,另有獎勵如下: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入選
國小親子組 3500元 2500元 1500元 500元禮券 獎品乙份
國小創作組 3500元 2500元 1500元 500元禮券 獎品乙份
國中組 8000元 5000元 3000元 500元禮券 獎品乙份
高中組 8000元 5000元 3000元 500元禮券 獎品乙份
大專組 13000元 8000元 5000元 500元禮券 獎品乙份
社會組 15000元 8000元 5000元 500元禮券 獎品乙份
十二、依據所得稅法,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以上需先扣繳15%稅金(外籍人士須繳交20%)。
十三、凡經評定為入選以上之作品,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得獎人(著作者),惟主辦單位為公益推廣之用,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印製於相關印刷品及重製等之權利,不另支付獲入選以上得獎人稿費及版稅,且獲入選以上之得獎者須與主辦單位簽訂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專屬授權使用合約書。
十四、得獎作品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除得取消得獎資格外,並將追還獎項及公布處理經過。
十五、作品一律以原稿參賽,所有參賽稿件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歸還,請自行留副本。
十六、徵選報名表(可至http://www.nv.com.tw/cpc/drama下載):
為評選公平起見,作品上不可署名,報名表浮貼於畫紙之背面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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