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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mlu 信箱] 作者: tm@bbs.sob.com.tw 標題: ◇ Re: OB完全退出團務構想 時間: Thu Nov 14 10:34:05 2002 作者: quiqui (希望就在不遠的前方) 看板: NTUStar_rain 標題: Re: OB完全退出團務構想 時間: Fri Jan 5 01:04:58 2001 我想接著Vman2哥哥及ggf姊姊的文章說下去 如果我們尊重一期二期三期等人的自主性與創造性 那我們同樣也不能去抹煞OB去表現他自己 如果我們質疑一位OB投入社團的背後目的 那是不是每一個人我們都要給他好好的追究一下 (除非我們心目中深刻地認定“OB在社團中的特疏化“) 然而追究的最後也只在於與“人性本善“v.s.“人性本惡“同流的爭論之中? 我想說的是,我心中覺得問題有不同選擇 選擇一--OB只是一個名詞,他和所有的團員一樣,一切都沒啥好討論,他想玩 想當幹部,想太投入或不投入都無所謂 選擇二--我們承認OB這名詞已經有許多刻板印象在其中,它表現在什麼狀況上? 是不是有改進的必要?我們可以怎麼做? 我想再提出一個比較理想的觀點 我覺得當沒有主見的人選擇其他人的意見 為什麼不能代表他也在表現自己的方式去接納一個意見 社團各種不同的拉力產生的平衡 也是這個社團所產生的東西 講得白話一點就機緣 當它開始產生 我覺得還是有它的存在價值 然而這無法成為對上一期事件的結論(我只能說它有可以改進的地方,有給我們的教訓, 但我還是接受它) 我還記得有一次在丹提對菁菁大小聲那一幕 (請不要介意,因為我會怕自己的音量會被對方壓過去而大聲) 我一直不希望讓你以為“OB就是有權利大聲的“ 在此說聲抱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