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tmlu 信箱]
作者: tm@bbs.sob.com.tw
標題: ◇ Re: [公告]版主公告!
時間: Thu Nov 14 10:54:42 2002
作者: peggie (燈熄) 看板: NTUStar_rain
標題: Re: [公告]版主公告!
時間: Wed Jan 3 23:33:56 2001
※ 引述《Vman2 (面對音樂)》之銘言:
: 第二項,批評之前,請先盡可能了解事實,不做無謂批判……
: 那麼,請告訴我事實是什麼。
: 我不說我看到的就是事實,別人看到的就不是事實,
: 我相信我所看到的東西,但相信與否與事實無關,
: 根本就無從定義事實,因為事實無從證明自己是事實……
: 事實總是很難被相信,不論是被拒絕接受,或是根本不知道,
: 所謂的無謂批判,也因事實不明,所以無從定義無謂……
重要的並非事實是什麼
而在於嘗試接近真實的態度
嘗試用多面向的角度去了解眼前所看到的
嘗試去拓寬視野的範圍
雖然說人總難免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
但我想我要說的,只是這樣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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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