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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子敏對Challenge之一的回應
時間: Thu Nov 14 10:46:43 2002
※ 引述《VMAN (麻煩事)》之銘言:
: 以小朋友而言,我想可以很殘忍的分類,
: 對於不可能回到社會的小朋友,講與不講對他沒有意義,
嗯 我並不是很同意這一點
有的小朋友
說話的能力不好
所以可能我們會覺得他一定聽不懂
但是和他接觸之後
才會發現
他都聽得懂 能了解你說的話
所以我想誰都不能武斷的說
小朋友聽不懂
很可能因為這樣傷害到孩子的心
: 對於可能回到社會的小朋友,遲早必須要面對這個問題,也就是承認自己與別人不同,
: 當然這件事情,在實施上有時間的先後,或許不必那麼早,
: 不過完全刻意的閃避,不如讓「自閉症」該出現的時候就出現。
: 關鍵在於一點:自閉症的孩子就是和一般的孩子不一樣,
: 所以要要求社會人士對他們平等對待,是不可能的事情,
: 與其要求別人平等對待,不如自己去爭取自己的權利,
: 如果智障的孩子可以站出來開店,那自閉症的孩子又為什麼要躲在保護傘之下?
: 家長的心態是一個無法克服的地方,不過這種心態我不覺得是該有的,
: 如果家長覺得自己的面子重要,那就比較重要吧,我也管不了。
: 同樣在面對外人懷疑的眼神時,直接在孩子面前說出自閉症,
: 外人比較可以體會了解,至於孩子會受到影響?
: 這是相對性的,如果他不想被這樣講,就不要再做出同樣的錯誤舉動,
: 做為一個懲罰,未必有什麼不妥的。
: 保護孩子之下,我們是不是只保護了當下,沒有注意到未來?
: 我期待看到的情況是,我們的孩子會為自己的行為解釋,
: 事後的:「對不起,我有自閉症,有時候不太能控制自己的行為。」
: 事前的:「我有自閉症,請大家多多包函。」
: 勇敢面對現實,而不是一再的逃避。
既然孩子將來會面對到這樣的問題
我們當然沒有理由逃避
我記得詹老師說
告訴孩子
自閉症就像近視一樣
只是一種疾病而已
有的人有自閉症
就像有的人有近視
但是在面對外人的時候
不了解的人
常常會說出一些傷害到孩子的話
例如...上輩子做壞事...etc
孩子何辜?
而且我們和孩子接觸的時間那麼少
而讓孩子接受自閉症事實
往往需要非常久的時間
甚至好幾年
我覺得不需要由我們主動去做這件事情
因為我們做不到
卻很有可能在這過程中
因為某些因素
傷害到孩子
上面是我的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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