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USTAR_rai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作者: turkey (台大星雨魔力無限) 看板: NTUStar_rain 標題: [公告]團組織評估委員會之全期目標及職權 時間: Fri Sep 15 00:56:30 2000 團組織評估委員會( CEC ) 之權責與定位 團組織評估委員會( Club organization Evaluation Committee, CEC )根據本團組織章程第三十條第二 項,經團長提出於第十六期成立。其權責範圍及組 成人員如下: 一、委員會之成員: 召集人: 仰山 委員: 馬大、阿綠 二、委員會之位階: 本委員會依據團組織章程第二十六條,地位與 ꘠ 各部門平行。 三、委員會之全期目標: <一> 觀察團組織變更後之全期運作情形。 <二> 研擬消弭星雨上、下學期間團務運作ꐠ꜊ 基本差異的解決方案。 <三> 完成團組織章程之修正草案,交付全團大會 表決。 四、委員會之權責: <一> 觀察本期內團組織架構變更部分之運 作情形,並隨時針對窒礙難行處提出開會建議,由 團長召集相關幹部及團員舉行討論會,作成修正或 增減之決議。 <二> 前項之討論會進行前,委員會可先行與 相關幹部研擬提出修正草案,交付討論會決議之。 <三> 對於本期中所變更且運作順利之組織 架構,委員會應於期末時完成團組織章程之修正草 案,交付全團大會表決,完成合法之變動程序。 <四> 委員會應於學期中之後針對下期團組 織架構可能需要之配套變更措施進行研擬,並由現 任團長協同下期團長召開全團討論會作成初步決 議,仿照本期模式進行架構之調整,裨使星雨之運 作能由目前一學期之規劃逐步走向整學年之規劃, 嘗試解決上、下學期間團運作之基本差異的問題。 五、委員會之出席: <一> 幹部會議。 <二> 出隊後之三期幹部檢討會。 <三> 各部門有關團組織之討論及活動。 <四> 團長要求出席之會議。 六、委員會之解散: 本委員會於下列情形時宣告解散: <一> 本期結束。 <二> 團長提出。 ‥ 本委員會權責內涵之闡述: <一> 委員會之權責第一項中,本委員會並非 監督各部門幹部運作的情形,其精神在於評估本期 中組織架構的變更是否適用於星雨未來的發展。且 根據以往本團運作的經驗,各級幹部於學期中多繁 忙於分內責任的處理,故特設立本委員會專責觀察 社團架構運行的狀況。 <二> 委員會之權責第二項,將仿照暑期中幹 部群針對教案組之權責產生共識的過程進行。 <三> 針對本團未來組織架構的變動,我們希 望皆能在團長及其幹部群提出想法及完整的配套措 施後,經由一期至兩期的試行與修正,復納入組織 章程成為社團正式合法之組織架構。 <四> 委員會之權責第四項,目的即在於嘗試 解決長期以來一直存在之上、下學期間團運作之基 本差異的問題,目前尚需多方討論並觀察本期組織 架構變動後的運作情形,再作進一步的研擬。 請大家多多批評指教喔! 謝謝妳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