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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
smallbear21:都說是"慈善演唱會""慈善演唱會"了,退費意義何在? 05/31 02:28
關於這個部份,我想可以就「捐款」「義賣」兩者的不同來做區別。 這兩者在出發點上是不一樣的,即使結果都是捐出款項。 捐款當然是屬於掏錢的一方自願性的舉動。 那義賣呢? 因為有「賣」,所以這終究是個交易行為,賣家一樣要對賣出去的產品負責任。 講難聽一點好了,大家捫心自問,今天去看這場慈善演唱會的目的是什麼? 為了聽演唱會、為了陳綺貞(還我ㄒ-ㄒ)、為了旺福。 不是為了捐一百塊,不然我去小七捐就好了啊。 我每天買東西找的零錢都已經不知道丟多少進去了, 會捐錢的人有必要因為你活動的號召才捐嗎? 捐款是發自內心的善行,會做的就是會去。 而義賣則是賣方希望能透過賣出自己的商品慕得資金,再將這筆錢捐出去。 所以捐款的其實是賣家,不是買票的人(因為買票的人得到了一場演唱會)。 他捐出了他的義賣所得。 當然我不否認有很多人也是帶著一顆善良的心去買票的啦~ 舉個爛例子, 要是你在某慈善機構的義賣會上買了很多愛心筆, 回家發現全部都是壞掉的不能寫,你會怎麼想? 你大可以拿捐款箱來要我捐,不是拿有瑕疵的貨物給我, 才在事發之後說本來就是作公益了幹麻計較。 所以我才會覺得退款是必須的,不然就帶有欺騙的成分了。 至於想不想拿回你的捐款,那就是個人意願問題, 願意捐出的人很偉大,但對於想買東西不想捐的人來說,不能說他有錯。 以上。 -- -- 楊柳徑,空萬縷青絲,                      望江南          霙雪霏霏凝花語,                  儒生夜夜盼綽姿, http://www.wretch.cc/user/s19790824 惟淚映相思。                            JC styl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33.135 ※ 編輯: s19790824 來自: 140.118.233.135 (05/31 02:58)
memory211101:中肯~~~~ 05/31 02:59
ccgp:原PO想賺優文 05/31 04:02
s19790824:那種東西能吃嗎 05/31 04:15
gary0819:捐款的全數金額已經轉手給世界展望會。能突破20萬, 05/31 04:56
gary0819:是全校師生的驕傲。捐出去的部分真的是拿不回來。 05/31 04:56
gary0819:那演唱會沒有成功是學生會的責任。學生會會盡快的想好 05/31 04:59
gary0819:配套措施,希望各位原諒。並且給學生會支持。 05/31 04:59
cood27:驕傲歸驕傲 還是要退錢 05/31 14:49
cood27:活動都還沒辦完就把錢捐出去 也太誇張了叭 05/31 14:49
TVPG:所以昨天晚上都下雨了還在賣票~果然是台科師生都很有愛心 05/31 17:43
gary0819:改天去世展會偷鑰匙。(計畫) 05/31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