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arcarter (小熊)》之銘言:
: 宿管人員: "這雨傘,誰的?收起來...馬的......(腳踢雨傘),想退宿是不是?"
: 今天颱風假,刮風下雨的,大家的雨傘放在走廊上晾乾,
: 是很正常的現象,沒有阻礙到走道通行,更沒有放到安全樓梯間妨礙逃生,
: 實在不懂,宿管人員為什麼可以這麼"兇狠"的罵學生,
: 宿舍管理辦法哪一條規定雨傘不能放在走廊???
: 宿管人員就可以隨意罵髒話,罵學生嗎?
: 住了兩年的宿舍,也沒看過這種情形,
: 以前清潔的阿姨,還會幫學生把雨傘收起來掛在窗邊,
: 現在勒?宿管中心動不動就亂罵人,
: 搞得比教官還權威,把對學生的態度拿去面對小偷,
: 就不會發生一堆竊案了!!!
: 之前的一舍遭竊,半夜宿管人員會到各寢室罵學生不鎖門,
: 學期末搬宿舍時,也被宿管人員兇過,
: 很想問...你們領的薪水是哪裡來的?
: 平常很閒,期末忙個幾天就哇哇叫,
: 只會欺善怕惡,作威作福,
: 很怕自己會忍不住去投訴媒體......
原po有po去學務處留言版,
學校回覆了
同學您好:
有關於宿管人員之態度,如有問題可直接連絡宿舍輔導老師:鄭老師(分機:6144或6316)
另外有一些觀念需要溝通;
1、在這一篇敘述中找不到任何可以當做線索調查的內容,
只看到對於宿管人員態度不滿的發洩。在任何事件發生希望別人調查時,
都應該清楚的表達;何事?何人?何時?何地?何物?等相關內容。
2、「大家的雨傘放在走廊上晾乾,是很正常的現象,沒有阻礙到走道通行,
更沒有放到安全樓梯間妨礙逃生」
─這是錯誤的觀念,因為雨傘放在走廊上晾乾會阻礙到走道通行。
如有意外發生時,住宿學生的逃生路線為:寢室→走道→安全樓梯,
在這條路線上放雨傘是妨礙逃生的。
3、「宿舍管理辦法哪一條規定雨傘不能放在走廊???」
─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內明白規定;
凡有以下行為者,扣十點:違反公共衛生、居住安寧或公共安全之行為,
經勸導無效者。
4、「之前的一舍遭竊,半夜宿管人員會到各寢室罵學生不鎖門,……
平常很閒,期末忙個幾天就哇哇叫,只會欺善怕惡,
作威作福,請好好檢討管理人員的態度!!!」
─提醒同學;網路上如發表不實言論,辱罵他人等行為,侵犯他人權益,
妨害他人名譽,可能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
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若非事實,當事人如執意提告,同學可能涉及以上刑罰,故不得不慎。
如還有任何問題可直接連絡宿舍輔導老師:鄭老師(分機:6144或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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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還是火氣不要太暴躁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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