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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過原PO 他說如果是朋友拉你買直銷 也可以算訪問買賣 但如果是去會場買的 就沒辦法算了 ※ [本文轉錄自 Yunlin 看板] 作者: LeoSmith (我把眼淚化作星辰) 看板: Yunlin 標題: Re: [閒聊] 虎尾大郵局前... 時間: Fri May 22 12:07:14 2009 這是我在雲林當消保替代役期間的心得 由於我不是法律系學生,文章內容大多是消保官口述與實作經驗寫成 希望能給大家一些幫助@@ -- 郵局或銀行前面販售的保健食品或是其他商品 大部分都是屬於所謂的『訪問買賣』 消保法第19條規定 郵購買賣或是訪問買賣 只要在七天內已書面通知對方 即可不須說明理由、不須負擔任何費用將商品退回 請注意,必須是用書面通知 而這個書面通知,請使用存證信函 如果你打電話,業者會拖,拖過七天就不能根據消保法退貨了 如果你寄平信,業者會賴,說他沒收到退貨的書面通知 如果你寄雙掛號,業者會凹,說你來信感謝他的商品超級無敵霹靂好用,吃了考試得第一 所以,請使用存證信函,自己一份、郵局一份、業者一份 想賴也賴不掉,因為郵局有存證 很多業者又會出這一招:『拆封後無法辦理退貨手續』 根據消保法施行細條第17條所定: 『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本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 簡單來說,業者如果要你當場拆封檢查商品 根據消保法施行細條第17條 你還是可以依照消保法第19條規定辦理退貨 但若是食品類,要你當場食用,就我目前處理過的經驗來說 雖然還是可以退,但可能無法全額退費 (食品類的消保爭議較大,例如網購年菜) 其實,上面有關退貨的部份 簡單來說,七天內寫存證信函都還算好處理 接著,才要進入正題:假分期 真貸款 以前辦信用卡容易,這些業者通常都直接要求使用者刷卡 對業者來說,學生與剛出社會不經世事的新鮮人才是他們眼中的肥羊 以往卡一刷,東西一拆,很多人都認賠,信用卡帳單只好照繳 但是因為卡債風波,辦信用卡變困難了 於是又發展出另外一個方法,就是假分期 真貸款 就算你跟他們說:『我只是學生,沒有錢也沒有信用卡』 他們也會說:『沒關係,我們公司可以讓你辦理分期付款喔!』 接著會要你填寫一些相關資料,你以為是跟他們公司分期付款 事實上,你填的是跟銀行貸款的文件 業者會拿這份文件跟銀行請款 這時候你的借貸關係是跟銀行而不是跟業者 等你發現的時候去找業者理論甚至拒繳 他們會跟你說:『沒關係阿,反正以後你信用破產也不關我們的事』 類似的手法其實不是只有訪問買賣才會看到 傳直銷用的更兇,希望大家能多多小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243.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38.21 ※ 編輯: gloria3136 來自: 140.118.238.21 (05/22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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