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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V (踏雲人)》之銘言: : 沒錯就是會有伙伴忘記繳群費 : 所以以前開全群大會 那個總務會在簽到處旁設攤 : 現場繳了群費就可以行使他的權利 : 但這樣確實會讓人想到群長選舉的情況 : 有些伙伴平常也不出現 一到選舉投個票後又不見了 : 為了避免這種情形 : 所以才有本群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三款: : 連續三次群內正式集會無故不到,喪失其群員資格這個規定 : 群內正式集會由幹部會議決定 : 若有事不能及時趕到或重大事件不克前來,請於一日前向召集 : 人或群長副群長或小隊長聯絡請假即可 : 這個義務其實還蠻麻煩的 別在提開全群大會前收錢的例子了... 我覺得挺難過的... 因為我覺得那是錯誤的現象.... 好像是拿錢買投票權... 第十六條第三款也有問題... 請假一點都不麻煩... 相當簡單... 那麼....如果假一直請呢? 這樣還有群員資格? 一年的正式集會已經不多了... 這一條似乎相當無聊... 不然我試給你看... 麻煩正式集會的召集人或群長副群長或彎彎小隊長幫我一件事... 幫我在每一次的正式集會都請假.... 嗯... 我想我別再說下去了... 不然有人就要氣瘋了... -- ############### @ 享 受 生 命 @ @ 認 真 生 活 @ @ 快 樂 生 存 @ ###############